![]()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1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我一向認為 司法只站在 懂法..識法..玩法 的一方..
司法是否有分藍綠..不是討論的重點.. 從以前到現在 只要有政治人物被起訴的 都會先說一句 司法會還有清白的.. 最後被宣判無罪的 最後一定會說句 司法是公正的.. 反之有些被起訴的..卻被叛刑的 最後也一定會說句 司法已死.. 我了解大家的爭論點.. 有人目標設在 侯寬仁 認定他筆錄有問題.. 有加害被告之事實.. 有人則對 馬英九的前後 言語不一.. 而發表.. 我沒有大家那麼著墨在新聞事件上..只是單純的小市民觀點.. 我覺得兩者都有... 有人說 有些媒體不足以採信.. 但我覺得..有哪家媒體沒出過事情..他們就可以全信嗎.. 不然.. 單看一件事情的報導.. 各家媒體所用的語句就完全不同.. 人的看法未分藍綠.. 媒體就已經做了區隔.. 報導還會客觀公正嗎?.. 這只我這個小小拙民的看法.. PS. 不是有版規不得任意改變 人名嗎?.. 還有大家在談論應該去除不當詞句吧.. 不然就不是在討論了..而像立法院了.. 此帖於 2007-08-26 10:10 AM 被 微風輕狂 編輯. 原因: PS |
__________________ 微風驟然已遠離,笑容仍中引輕狂 可以有理走遍天下.. 但不能挾理以待人 以理來攻擊別人.. 有理也變成無理... ======================= 微風輕狂 個人創作誌 |
|
![]() |
送花文章: 7550,
![]() |
![]() |
#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 ![]() ![]() ![]() ![]() ![]() ![]() ![]() ![]() |
![]() "不是有版規不得任意改變 人名嗎?.. 還有大家在談論應該去除不當詞句吧.. 不然就不是在討論了..而像立法院了.."
那是過去式 置頂的版規可以再去看有無 相信您仔細看大家的留言 絕大多數說是 "討論" 就太看得起市井小民 對 有權勢的一方 諷斥 出一口氣 都禁止 那這裡就沒有 吸引個人來的動力 我想只要不達到 爛罵 沒水準的地步 應該還好才對 像什麼 長昌配Ye~、民進黨 寫成 骯髒呸噁、退步黨 好像比較傳神 當然要是管理者要給我修詞 那我也不介意 P.S. 個人非此區版主 |
![]() |
送花文章: 2055,
![]() |
向 mini 送花的會員:
|
![]() |
#3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引用:
那以下的規定是...... ![]() ![]() 引用:
|
||
![]() |
送花文章: 75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