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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7-19, 08: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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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新聞轉貼 - 侯寬仁訊吳麗洳 筆錄疑自問自答

侯寬仁訊吳麗洳 筆錄疑自問自答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7.07.19 03:10 am

http://udn.com/NEWS/MEDIA/3934606-1658140.gif


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偵訊錄音內容曝光,檢察官侯寬仁訊問證人台北市政府出納吳麗洳時,屢屢打斷她的陳述,並有「自問自答」之嫌,筆錄和吳麗洳的實際陳述落差很大。

馬陣營認為,侯寬仁有誘導訊問之嫌,而且斷章取義或扭曲證人吳麗洳的真意,「得到他想要的答案」。馬陣營說,這種做法令人不可思議。

吳麗洳是在今年一月廿五日接受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的偵訊,她下午二點廿八分進入偵訊室,訊問時間達一小時四十分鐘。

馬陣營指出,從筆錄上來看,吳麗洳的答案是很簡單的「是的」、「沒錯」,但對照錄音光碟,就會發現這些簡單答案,其實都是有問題的,吳麗洳實際回答及意思並不是如此。

例如侯寬仁問吳麗洳,特別費具領後是否要用在「因公使用」的用途?錄音光碟顯示吳麗洳當時回答:「這我不清楚。」侯寬仁不滿意這個答案,對吳麗洳說:「我是從推論、理論來講。」吳麗洳答:「理論上,我們就是因為不知道,其實市長他應該也不知道說有這樣的規定。」

侯寬仁仍不放棄,接著問:「對啦,你只是說市長是事前領或是事後領,這個錢總是要作因公使用,怎麼用是另外一回事,依你的立場,不管事前或事後領,都應該因公使用。」接著筆錄上就記載了吳麗洳回答:「是,沒錯。」律師團認為侯寬仁是在「自問自答」。

侯寬仁又問:「你們相信市長具領特別費後,會做因公的支出,才會核章?」筆錄上記載吳麗洳回答「是的」。

但錄音光碟卻顯示,吳麗洳當時說:「我從未想過這樣的問題。」侯寬仁又說:「我是說假設,假設有懷疑(首長沒有因公使用),當然蓋不下去?」吳麗洳答:「其實特別費也沒有講得很明確,所以我們」這時,侯寬仁立刻打斷吳麗洳的談話。

侯寬仁接著表示:「你當然是相信(首長因公使用特別費),才會蓋章。」吳麗洳就說:「對,對。」

馬陣營認為,吳麗洳從一開始的答案「從未想過這樣的問題」,後來在侯寬仁一步步誘導下,最後答案變成「對,對」;甚至吳麗洳要談特別費沒有規定很明確,就被侯寬仁打斷制止,侯寬仁顯然誘導訊問,又扭曲吳麗洳的證詞。

侯寬仁在偵訊中,還提到台北市政府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一日的公文,「注意有無在月初尚未發生即先支付(特別費)的情形?」並問吳麗洳:「市長知不知道這份公函?」吳麗洳當時回答:「市長應該沒有看到,公文只到秘書長層級蓋章。」

這時候,侯寬仁開始就說:「程序上應該沒有,但口頭有沒有長官向市長報告,就不知道了。」吳麗洳先是複誦侯寬仁的話「…長官有沒有就不知道」,接著立刻澄清:「長官應該是沒有(向市長報告)!」

但侯寬仁不理吳麗洳,自己轉向記筆錄的書記官要求記載:「長官有沒有另外跟市長報告,就不知道了!」吳麗洳馬上說:「那麼事務性,可能長官不會向市長報告。」但侯寬仁還是沒有把吳麗洳最後這句話,記載在筆錄裡。

侯寬仁繼續引用這份公文問:「是否市長已經有因公支出的事實發生,才來申請特別費?」筆錄上記載吳麗洳回答「是的」;但錄音內容顯示,她回答:「我都完全忘記了。」吳麗洳並在發現侯寬仁要書記官記載:「是的,他應該是這樣」時,連忙補充一句:「我忘記了」,但這句話還是沒有記在筆錄上。

【2007/07/19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39346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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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8-26, 10:03 AM   #61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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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認為 司法只站在 懂法..識法..玩法 的一方..

司法是否有分藍綠..不是討論的重點..

從以前到現在 只要有政治人物被起訴的 都會先說一句 司法會還有清白的..

最後被宣判無罪的 最後一定會說句 司法是公正的..

反之有些被起訴的..卻被叛刑的 最後也一定會說句 司法已死..

我了解大家的爭論點.. 有人目標設在 侯寬仁 認定他筆錄有問題.. 有加害被告之事實..

有人則對 馬英九的前後 言語不一.. 而發表..

我沒有大家那麼著墨在新聞事件上..只是單純的小市民觀點..

我覺得兩者都有...

有人說 有些媒體不足以採信.. 但我覺得..有哪家媒體沒出過事情..他們就可以全信嗎.. 不然..

單看一件事情的報導.. 各家媒體所用的語句就完全不同..

人的看法未分藍綠.. 媒體就已經做了區隔.. 報導還會客觀公正嗎?..

這只我這個小小拙民的看法..

引用:
作者: yuhlang 查看文章
檢察官如此問話,簡直就失去司法精神
難怪司法已死

另一點,一直再討論馬英九
怎不見退步黨四個濫人檢查進度

是不是鴨扁操縱司法當自家奴隸
專找別人麻煩,自己殺人放火完全沒事

綠黨四人幫,司法不敢辦,台灣沒希望
吳X珍貪污,司法不敢辦,台灣民主已死
PS. 不是有版規不得任意改變 人名嗎?.. 還有大家在談論應該去除不當詞句吧.. 不然就不是在討論了..而像立法院了..

此帖於 2007-08-26 10:10 AM 被 微風輕狂 編輯. 原因: PS
__________________
微風驟然已遠離,笑容仍中引輕狂

可以有理走遍天下.. 但不能挾理以待人
以理來攻擊別人.. 有理也變成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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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8-26, 10:36 AM   #62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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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版規不得任意改變 人名嗎?.. 還有大家在談論應該去除不當詞句吧.. 不然就不是在討論了..而像立法院了.."

那是過去式
置頂的版規可以再去看有無

相信您仔細看大家的留言
絕大多數說是 "討論" 就太看得起市井小民
對 有權勢的一方
諷斥 出一口氣 都禁止
那這裡就沒有 吸引個人來的動力

我想只要不達到 爛罵 沒水準的地步
應該還好才對

像什麼 長昌配Ye~、民進黨
寫成 骯髒呸噁、退步黨
好像比較傳神
當然要是管理者要給我修詞
那我也不介意

P.S. 個人非此區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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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mini 查看文章
"不是有版規不得任意改變 人名嗎?.. 還有大家在談論應該去除不當詞句吧.. 不然就不是在討論了..而像立法院了.."

那是過去式
置頂的版規可以再去看有無

相信您仔細看大家的留言
絕大多數說是 "討論" 就太看得起市井小民
對 有權勢的一方
諷斥 出一口氣 都禁止
那這裡就沒有 吸引個人來的動力

我想只要不達到 爛罵 沒水準的地步
應該還好才對

像什麼 長昌配Ye~、民進黨
寫成 骯髒呸噁、退步黨
好像比較傳神
當然要是管理者要給我修詞
那我也不介意

P.S. 個人非此區版主
真的是小弟看錯嗎?....

那以下的規定是......

引用:
作者: 不飛
以下為本版區最新版區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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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新聞煩請發表主題作者一併附上轉貼來處來源連結,否則以 網路謠言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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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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