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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協調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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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基法的退費是在7天內的網路購物及電話訂購
我國消保法第2條第10款規定:「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同法第19條第1項並進一?規定: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這無條件的七天退貨期在學理上稱為「猶豫期間」或「冷卻期間」。 現場買賣不算在內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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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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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都濫用這條,殊不知那只能用在"你摸不著"的購物方式才可以這麼做,開放式賣場
如7-11、小黃/藍屋這種可以看可以摸的都不適用......而且該案例是電腦軟體,拆封後 就無法銷售了,假如當時發現買錯並未拆封我相信店家應該會願意換貨的..... 在台灣很多人都不懂的先檢討自己,第一時間都先指責對方的不是....就像昨天新聞中 鄰居車子壓死小孩子一樣,當事人都不先檢討為什麼放任一歲多小孩亂跑沒盡到看顧 責任,就先指責對方壓死他的金孫......那輛車屬SUV一歲多的小孩才多高?進入死角 完全看不到... 其實這問題很好解決阿,他口口聲聲喊消基會其實管這種問題的應該先找縣市政府 消保官,消基會才不隨便介入咧。然後他在那邊鬧假設真有客人上門然後他在那邊 鬧店家可以"誹謗商譽"告他,萬一口出惡言則"妨害名譽、公然侮辱"都可派上用場, 最後賣一套兩千的軟體恐怕可以再賺十幾二十萬.....店家站的住腳可以不換給他 他以為他會喊消基會就很行囉,請律師在旁看著一樣一樣告到他哭出來..... 此帖於 2007-11-02 09:52 AM 被 a471 編輯. 原因: 補充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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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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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很多事情都會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才會因此有許多人厚著臉皮喜歡胡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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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 全省動物醫院(陸續增加中) | 若霜 | 寵愛動物討論區 | 18 | 2009-04-25 08:35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