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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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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李慶安是執政黨的立委,最高層遲遲沒有發表任何意見,下面的檢察官不知上意如何?不敢輕舉妄動,這就是台灣司法的悲哀,我覺得至少早早發佈限制出境等候調查是應該的,萬一李慶安真的在限制出境前跑到美國不回來,保證成為民進黨繼美麗島及228事件後永遠拿來操控的"大議題" 人心難測,從政者太鄉愿後果自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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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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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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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負隅頑抗 黨鄉愿擺爛
更新日期:2009/01/07 05:23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延燒至今,已超過三百天,李慶安一路嘴硬,負隅頑抗,硬拗的本領令人吃驚;但國民黨與立法院無視李慶安已明確違反國籍法的事實,還宣稱要等美國國務院「最後結果」,更是混淆視聽,是非不分。 不論是否真有「最後結果」,美方回函也清楚顯示,李慶安仍具美國籍,明顯已違反國籍法規定。但國民黨故意曲解國籍法,藉口只要立委能在截止日一月卅一日前提出放棄美國籍的證明,就得以讓李慶安安然過關,無視就職前要放棄國籍的規定,也明顯忽略李慶安過去十幾年擔任公職的不合法。 其後,李慶安心虛地以停薪、停職、退黨等方式規避國籍問題,並稱雖沒有行使立委職務,但還是會在地方上服務選民。問題就在於現在是單一選區制度,每一區的立委都是萬中選一,但國民黨也只被迫「准予退黨、註銷黨籍」,繼續鄉愿,好像吃定了民眾別無選擇;自己推出的人選出了問題,理應跟選民清楚交代,竟以為停職、停薪、退黨就可解決,不如開民眾服務社算了。 換個角度看,國民黨不妨就繼續將李慶安案擺著,因她實在是不可多得的「政治厚黑學」人才,厚著臉皮、昧著良心、把選民當傻子玩弄,將政治厚黑學發揮得淋漓盡致。除讓選民見識國民黨「完全執政,完全不負責」的態度,民進黨也不愁沒有東西可追打國民黨。歹戲拖棚,還要拖到何時? 本則新聞由中時電子報提供 2009/01/07 http://news.msn.com.tw/news1122168.asp 不管這個案子最後如何判 李慶安該是出局了 這點要比泛綠好唄!! 支持泛藍的人大多都不會再投票給她了!! 台灣人都有這個毛病---護短 為了某人的面子都要護短 尤其李慶安本身還攻擊過別人的外國護照 這點就無法原諒她了 明知故犯...自己可以別人不行 不管她是否合法或如何 她的政治生涯應該到此為止了吧!! 她比宋楚瑜還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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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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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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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
你是拿一個小偷犯的案子來和一個撕票的綁匪來相比 兩個人犯的案子相差太大了!!! 阿扁是要與劉泰英王又曾來相比 而李慶安要遠比阿扁輕太多了 而且李慶安犯的案子沒有逃亡之虞 要賠錢那是泛綠說的 按照法律只是撤銷立委資格 詐欺未必會成立 況且檢察官大概也是想了半天才想出來的 詐欺案一定要禁止出境嗎?? 這點我就不知道了 將李慶安的案子當成十惡不赦之大罪 我想是不正確的 她一錯再錯是很糟糕 但所犯的錯誤沒那麼嚴重 失去誠信...不過這也好像是很多政客的通病 民進黨被抓到有雙重國籍的也不少 他們也沒被追回薪資 別被泛綠的政客牽著鼻子走 以前例來看...她未必需要被追回薪資 就算要追回也未必要追回那麼多 所以別跟著起舞吧!! 還是慢慢看司法如何來判決 記得以前有個民進黨的姓周的立委(好像是為榮星花園案) 被判刑了好幾年都沒被執行 後來還是在輿論下才被請進大牢 所以李慶安已經算是很快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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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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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您搞錯罷! 陳水扁被限制出境是他下台的第一天5月21日,他的案子就只有"國務機要費",洗錢案是7月分爆發的 當時某些媒體報導,檢方的速度也實在夠快!(是因為換了人執政?) 而且其他特別費案,呂秀蓮,陳唐山,游錫坤他們的案件正在地方法院審理中同樣的貪污被告卻沒限制出境,甚至馬英九的案三審結束也是貪污重罪也不曾被限制出境,請問標準在哪? 李慶安的案被告發檢方偵查已經夠久,為什麼昨天才發佈限制出境?不怕他跑掉嗎?我們合理懷疑是否王清峰說話了? 台灣的檢調常被人詬病"只敢辦在野黨",同樣做壞事誰在野誰倒楣? ps:注意李慶安列"貪瀆"被告是檢察官幹的好事,不是民進黨有權決定或誰被綠牽著鼻子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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