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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好像是保護有權有勢的人,不懂的小老百姓就被整得很慘
上星看電視節目,有位記者討論有關台灣的司法,他舉了一個案例 內容大慨是他有個友人因為被警員欄下說他闖紅燈,他的友人很清楚自己是沒有違規(台灣開交通罰單計業績),當然去申訴.. 問題是這類申訴案件,法官幾乎是採信警員,因些,當事人求助那位記者 記者的意見是面對法官,你堅持沒闖紅燈必然會敗訴,記者幫他在網路上找到過去闖紅燈被告發,不服申訴以及勝訴的一個案例 記者把那判決案例下載,內容修改一下交給友人,結果申訴平反 會勝訴的原因是司法的判例,而且內容陳述主因是"警員誤判",意思是找到過去曾有誤判闖紅燈的前例去說服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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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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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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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因為G大叔身處"法律是寫來用"的國家,不像台灣是寫來參考的....法條的解釋、
採用可以應法官的"自由心證"來玩........就是昨天電視上喊麵包吃不飽的鱉三為例 倘若他只是一個無權、無勢、無助的"死老百姓",他有可能在那邊勘驗偵訊光碟嗎? (勘驗光碟是阿貓的專業之一) 他可以逐字朗讀拖延時間嗎?.........台灣的司法女神蒙著眼但是卻沒蒙好,可以透過 縫隙偷看....天秤上一邊放著事實一邊放著公理正義,當公理正義"材質變了"就會慢慢 升高.....被告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啦.........結論:台灣司法是個屁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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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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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碟一幕偵訊時檢察官暫時離開一下,讓證人與律師討論,他們不知還在錄影,說了些不該說的話.. 法院現場播出來,辯護律師嚇了一跳,連忙說這段不算數..... 檢察官也不示弱,勘驗偵訊光碟是你們要求的以及強調一字一句都要記錄 ![]() 應驗了電影"刺激1995"的名言"進大牢都是被律師害的" 可見人衰的時候請的律師都不盡責任,基本上,沒有看完光碟就要求勘驗,結果害慘了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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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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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法律痞子,西方社會的經驗頗堪借鏡,一個藐視法庭的法痞,想在正義之堂玩忽造次,這是不可能的,能夠生根的只有在王法不彰的地方,才有這些混混的空間,由此觀之,怎能不讓正義人心中泣血﹗ 法律流氓的生存空間,就只能在暴利與構陷中想方設法的掩耳盜鈴,除此之外,一無是處,真是人渣的代表作﹗ 此帖於 2009-03-13 02:28 A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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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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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寧願不追討那些贓款讓他全家滾出台灣去,因為他在台灣一分鐘對社會造成的傷害卻是 20年都無法彌補的,台灣民間風氣、行為有多少上行下效?有多少人根本就是看電視學的 ?學那些厚顏狡辯、奸巧的嘴臉.........你能想像美國總統是大鱉三、無賴嗎?他在美國可能 早就被暗殺掉了,還能在那不要臉到天下無敵的佼賴? ![]() ![]() 劣幣驅逐良幣.....別搞到良幣都出國移民...讓台灣都剩下劣幣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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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調查局長把犯罪情資交給涉案關係人,如果不是法官追加圖利罪,原先起訴只求2年7個月有期徒假,最後即使罪名成立3年以下緩刑的機會很大 我不知道在加拿大,情治首長幹同樣的事把犯罪情資交給疑似涉案的總理被查出來的刑責有多重? 再來是我們對法治教育的認知,交通違規老百及媒體會怪執法人員不能玩陰,不能躲在暗處偷拍民眾違規,要抓就要求光明正大站在路口,從不反省自己闖紅燈違規左轉等行為.. 早年大學時代認識一位香港僑生,他說過一個故事~ 他第一年來台灣唸書,因為他成績不好所以跑到那種為華僑準備入大學的先收學院唸一年,那個學校好像是在林口 據說那所學校還是教官管理式的有點像當兵,生活全封閉在學校,他報到第一天安排好宿舍,而宿舍有門禁10點鎖大門沒法再進出,他去洗澡回寢室發現抽屜的鎖被敲開錢跟貴重物品都不見,於是第一時間找宿舍管理員教官處理 那位僑生告訴我,因為他提前報到整棟宿舍還不到十分之一的學生,他認知以為教官會馬上清查所有寢室(發生同樣的事香港是會這樣做,甚至報警處理),結果,他被教官責罵一頓怪他為什麼不小心保管自己的財物.... 從始他對台灣的法治失去信心,上了大學騎機車違規也學懂了"耍賴".. 再另一個故事~很早年常被媒體指責民代可以任意幫選民註銷交通違規罰單.. 其中扯出當時陳水扁總統的專車違規多少次罰單都沒繳 民進黨也不甘示弱同樣拍到馬市長也有違規停車的狀況 馬市長的解說是當時可能司機為了趕場不得以違規停車,但,他跟陳水扁不同之處在於他非常守法,罰單都是自己掏腰包準時繳... 我印象非常深刻,馬市長比起陳水扁不繳單他每次都有繳說成是守法 我太太幾乎吐血說~就像小學生作弊,一個被逮到打死不認,一個沒被抓到卻去跟老師自首,自首作弊的學生認為這種行為是"好學生的榜樣"敢作敢當,加獎他都來不及? 總之,從上到下法治念觀沒搞清楚,台灣的司法會有何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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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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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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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老百姓因為不懂法律,才去求助懂得利用法律這項武器的律師 而律師是一個靈活運用法律這項武器的人 我覺得不是法律只保護有權有勢的人,而是有的人一聽到要打官司,第一個想到的是錢和時間,但我也不認為明哲保身的人的作法是錯的,只是每個人處理的事情的角度不同,導致結果也不同,只能說要嘛多認識法律,不然就多認識幾個律師朋友好了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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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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