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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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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戴爾反告碩士生輿論會幫誰?要讓商譽再次受損嗎? -------------------------------------------------------------------- 一名中央大學機械所碩士生,日前在網路上訂購戴爾標價不到2萬元的筆記型電腦,事後戴爾卻以標錯價格為由,只肯發2萬元的折價券作賠償,讓這名碩士生相當不滿,並認為戴爾違反企業該有的誠信,而且有詐欺嫌疑。 雖然戴爾公司透過管道聯繫上這名碩士生,表示希望能夠私下和解,不過這位碩士生心意已決,他強調除戴爾願意以網路上的原標價出售電腦,否則仍不放棄提告。(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09/07/25/138-2483346.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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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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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學生已經表示只接受原價出售 若是DELL接受的話,萬一消息傳出 每個都上法院去告DELL,DELL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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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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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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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訂單確認及匯款後買賣合約已成立,dell收到買家的匯款拒絕出貨,除了詐欺是否也構成侵占罪? ------------------------------------------------------------------------- 國內常見案例: Q1: 在網路上購買商品 將錢已匯入賣家 但賣家卻拿出與商品不符物品或不寄出 不與買家聯絡消失.. A1: 卻拿出與商品不符物品: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不寄出:侵占罪 第三百三十六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雖行為之外形各有不同,要必具有不法所有之意思,方與本罪構成之要件相符。如以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思,而侵占已持有他人之物,不論其物體是否代替物,即應成立普通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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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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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說實話...侵占罪是沒辦法用在DELL的案例的, 整個事件,站在消費者保護法的立場來看, 只要買方下了單,匯了款過去對方那邊,就【視同】銀貨兩迄 (這是 消保法 特別給予的一個保障) 但在其他法律層面來看,並不是這樣判定的, 因為DELL並不是利用詐術來騙錢,此次是網路拍賣價格錯誤,民眾瘋狂下單 (就算是故意打錯價格,要看看台灣民眾有多麼的"好康到相報", 在法律上也無法主張DELL詐欺) 尤其是:DELL有召開記者會道歉,並表示已匯款的會跟當事人進行退款 再加上DELL一再表示,他們是有心要退錢給下單民眾的, 而且還有額外提供折價卷(雖然那種折價卷讓人非常生氣) 因此,真正走上法院,審理到最後,〔詐欺〕是不可能成立的 ============================ DELL之所以要低下頭去跟這位民眾妥協, 一方面是不希望為了這一個人而大費周章去法律途徑,因為太勞民傷財了,而且對DELL的信譽也只會一而再再而三破壞而已 另一方面是在打預防針,事先把戲做足,將來在法院上可以完全站的住腳 (甚至由律師反過來指控對方意圖不軌,而這就要看DELL的律師高明到什麼程度了) 還有一個主因是,刑事案件,在未定罪之前可以主張對方可以脫產, 要求假扣押,或者凍結帳戶...(這個對DELL就非常傷了) 結論:繼續看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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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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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有法源依據的情況下,dell似乎難以反控誣告 而且對方的意圖很清楚,就是要求dell屢行合約(報導中好像沒有附帶告民事要求賠多少?) 我看哪位告人的碩士生可能太閒吃飽太撐,才不在乎跑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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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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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告的罪名不符合一般社會的認知 如果戴爾堅持不退款那才叫詐欺不是嗎? 人家都說要退錢了,這很難告啦 就像侯寬仁起訴馬英九,用的罪名也是白痴都知道那不成立,絕對告不成 那幹嘛起訴?阿就做給人家看嘛,我看這次應該也是 你如果告戴爾違反消費者權益,那不就合理了嗎?用詐欺罪感覺就是惡意的,就算我 討厭戴爾的作風,也不要支持這種的,社會觀感不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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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每科2.8分上大學 李遠哲:應該問「可以學到什麼?」 | atie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 20 | 2007-08-21 04:10 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