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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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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花哪有野花美或是野花哪有家花好
這都是個人的心理因素而已 不是家花以前也是野花 野花以後也很可能是家花 本質沒變只是所處的位置改變了 最近一則新聞也很讓我驚訝 一個巴西女大學生因為穿短迷你裙上課 居然被指責甚至被開除退學 巴西嘉年華會大家都印象很深 一直以為巴西是很開放的社會 沒想到也是很保守的過頭 我朋友中有不少是有外遇的甚至有二奶三奶的 這都不會影響我對他們的關係 畢竟這是他們個人的事情 我在乎的是他們做人與做事的方面 有時我們好像自己很清高的像聖人 容不得別人的一些行為 其實真的反過來想想自己 自己也是有著很多見不得人的毛病 私領域的是我就不太願意去計較了 外遇又如何呢 這年頭有多少人真的是冰清玉潔的 假聖人太多才是問題吧!! 很久以前一個朋友結婚 他太太在新婚之日就要朋友發誓如果外遇就要剪掉他的小雞雞 還在眾親友面前說出此事 結果一年後他們離婚了 不是朋友有了外遇 而是那位太太在公司有了外遇 人生就是如此嗎??飲食男女 昨天不有這麼一個新聞 一個五十多歲的人扮慈祥老父與孝子 騙了一大堆熟女獻身與財物 那個老男人不好 但這些女人也太好騙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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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3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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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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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慮到小孩→小孩可能會被老師或同學問"你爸爸或媽媽真的有外遇嗎?" 2.對原配仍有感情,外遇對象則被解釋為激情或一時糊塗 3.道德問題會影響找工作→自己當老闆可以排除此問題 雖然吳委員的行為違反了道德觀念及台灣法律,不過第一時間敢承認的人,似乎沒幾個,不要像某些立委說去Hotel撟事情,那種騙小孩的話O.O 如果兩個人沒感情了,就早早分開吧,硬撐著也是一種痛苦O.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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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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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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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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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回頭的原因主要是~玩膩再沒新鮮感,和外遇生活一段時間後除了性的滿足,精神生活比元配更難溝通,外遇的行為越來越變態以至沒法忍受(這個朋友中就有這種例子) 關於第3點也不是因為道德問題影響工作,當老闆的不搞女人實屬罕見,因此老闆也不會認為員工幹這種事有什麼大不了,會影響工作是搞外遇擺不平元配或外遇跑到工作場所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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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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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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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案例的苦主,與外遇展開同居生活,剛開始彷彿回到新婚的幸婚快樂,後來連環奪命call,晚點回家就懷疑(外遇比較敏感),把手機關掉以為安靜,回家後砸東西亂發脾氣....從此一天小吵兩天大吵,苦主精疲力竭苦不堪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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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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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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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感覺是沒有意義啦...不過站在大老婆的立場來說...搶回老公的意義有兩種...
一種是對老公仍有感情...即使老公對自己沒有感情...也相信以後有機會修補感情 一種是因為被老公背叛...也不想老公和情婦過太爽...不回頭就付錢... 人的行為模式有時是不可被猜測的...我們認為沒意義...但對當事者來說卻是意義非凡 貼文插曲:打這段文字時到一半時...我的Vista因更新Windows Update而重新開機...讓我意外發現火狐竟然保留了我打到一半的文字...真是好貼心的功能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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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花文章: 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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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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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之前有一個女藝人的贍養費問題也是鬧上新聞 好像是戈偉如吧!? 男方一個月要付女方二十萬的贍養費,還要另外負擔子女的所有開銷 我可以體會法律要保護女方弱勢 但要一直付贍養費給女方?? 似乎也要先判斷女方的經濟能力吧? 早期社會女人的經濟能力比較弱,因此可以體會這條法律的制定背景 但現在女人的經濟實力日漸高漲,很多都是雙薪家庭 有些甚至女方賺得也不少,結果男女離婚之後,男方還要付贍養費???? 況且贍養費是要付到甚麼時候? 難道這個女人和下一個男人結婚,仍然還可以拿前夫的贍養費豈不是很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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