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這種切結書, 於法無據...
真正能賣的人 只有 陳宇寰, 因此蘇霈在法律上是不能自行賣掉這間房子的 因此,我的認知是, 蘇霈做了一件很有趣的事...........【逼宮】 她直接宣佈,要把房子賣出去的錢要捐給「財團法人礦工兒子教育基金會」 也就是說,蘇霈間接在檯面下 逼迫 陳宇寰 把房子賣了, 並且把錢捐給「財團法人礦工兒子教育基金會」 而捐錢的【好名聲】,蘇霈要拿走.... 如果 陳宇寰 站出來表示房子是他的,當初簽的切結書沒有法律效力, 接下來就會受到社會廣大輿論所攻擊..... ~看戲吧~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送花文章: 40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