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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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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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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吃的就去吃,不敢吃的就別吃,再來就是偶爾吃的少吃點....
否則3P就餓死了....... ====================================================== 這一則新聞與相關報導我看了之後與頭又大有異曲同工之妙,套前千金的名言 你們哪個沒拿過我爸的錢! ![]() ![]() 消保官最出檢驗的是酸價值,白話點就是那鍋炸薯條、雞塊的油有沒有像我們在 家自己烹調的那樣按時換油。後來意外查出還有重金屬成分--砷(俗稱砒霜),並 懷疑是店家用來使髒油變純淨的"濾油粉"所導致的... 衛生署的心態可議!!~~~你們當初搞的遊戲規則就不是這樣寫,出事了居然替廠商 開脫、改變立場與說辭。不知道行政院衛生署的薪水是M公司發的還是中華民國政府 發的.... ![]() ![]() ![]() 檢方...不提也罷.....好個太極拳法......軟到連骨頭都沒了 ![]() 老美也是屍體堆積太多了才改變態度對頭又大開刀,否則我猜應該會掩蓋事實協助 遮掩......哪天被揭發了才知臭不可聞...好你個官商勾結 我們挽回商譽最重要...不提國賠.....最好你別提拉,哪天民意蓋過政府馬桶都可以 換成尿桶.....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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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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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初北縣消保官檢測m記的油炸不合格,中央衛生署竟然站在商家的立場摃上台北縣的衛生局,最後因事件鬧大,哪有為民眾健身康把關的衛生署放寬標準?輿論壓力一來只得改口挺台北縣衛生局 中央政府不敢得罪美商,還爆出民代向哪位承辦的消保官關說 現在檢方不起訴是'刑責"從嚴認定,並不能代表消保官的做法有問題 此帖於 2010-03-02 11:21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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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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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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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 就以衛生署那套說詞來講.....他們說檢驗出來的重金屬-砷沒有確認是可以代謝掉 的有機砷還是身體無法代謝的無機砷,可是消保官有提到他們有拿光學頻譜給多 位專家學者看、徵詢意見,他們就資料來分析都認為那是"無機砷"..... 從去年的炸油酸價問題到後來衍伸出的炸油含重金屬砷一路看來,衛生署都在替 M記搞一套"先射箭再畫靶"的方案,似乎他們的薪水都是M記發的,不知道他 們收人好處多久了!? ![]() ![]() ![]() ![]() 就油炸食品的過程來說,他們還不是買價格比較貴的大豆沙拉油或者泛蔬菜油, 而是所謂的"油炸專用油",這油的售價就比前述的兩種油便宜多了。一般市場攤 販有良心點的是採取"當天營業當炸"的方式,今天收攤了油就不要了,明天擺攤 用的是新到出來的炸油,無恥的攤商則是用"添加法"新舊混用噁心的更噁心.... 就攤商來說,他無法一鍋油炸幾小時就一直換油,因為成本太高了,他能當天油 當天炸的方式我就感恩了......M記很顯然不比攤販強到哪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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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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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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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自從爆發美式速食使用基因食物,感覺上是科幻片的東西 即使有所謂"專家"背書說'沒證據顯示基因食物危害健康 但,常常看到今天說某某健康食品對人體如何如何有益,沒幾年又被新研究推翻含有致癌物質.. 其實,去年油炸檢測不合格還有一則報導,很少人注意到,就是m記所用的麵包竟然可以在室溫存放六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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