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Google 提供的廣告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10-03-12, 12:35 AM   #11 (permalink)
管理版主
 
superxboy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21259
在線等級: 級別:55 | 在線時長:3359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級別:55 | 在線時長:3359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級別:55 | 在線時長:3359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級別:55 | 在線時長:3359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級別:55 | 在線時長:3359小時 | 升級還需:1小時
註冊日期: 2003-01-02
住址: 北極
文章: 10335
現金: 130 金幣
資產: 844182589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prosaic 查看文章
以宗教信仰的角度,不外乎「因果」、「輪迴」、「業報」
認為「人」沒有權力決定另一「生命」的去留,反對殺生與墮胎
認為「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做者是」,極度恐懼果報的業力

以天賦人權的角度,人人該是生而平等
但事實上,每個人的因緣際遇不同,立足點並不平等
「因果論」是存在的,但我覺得沒必要誇大、渲染、拘束於果報的業力
例如現在當下的想法、作為及與其他人事物的互動是「因」,
因為這個「因」,演變出後續的未知變數是「果」
例如,不管是否贊成執行死刑,最後必定形成另一個「因緣」、「果報」
因、果、業報,是必然會發生的流程,並不須冠上宗教信仰的崇高帽子

拘束於信仰「不殺生」的理念,卻讓惡徒繼續危害人間,造成其他家庭不幸的因緣,這該是怎樣的「果報」?
因為「不殺生」,在乎虛有其表的自由、人權,主張犯人也有基本人權,那被害人的生存權在那?
能讓被害人的親友、家屬、社會大眾,免除恐懼的自由、平等的人權在那?

以我而言,我深愛的人終有一天會因死亡而無法相見、擁抱
若是自然病死,我還能安慰自己,這是生命過程的自然法則
若是意外身故,那勉強點,催眠自己說是機率、運氣問題
但若是被匪徒所傷,甚致凌虐致死,那將是一輩子深沉的內疚、悔恨與傷痛
就如眾多民眾討論的,現在社會為了彰顯人權,除了要證據確鑿、三審定讞
被害者的生命轉瞬消逝,罪犯卻能大搖大擺地享用『人權保護傘』
無法保護眾多奉公守法的普羅百姓,卻極力為匪徒脫罪、辯護的『人權』是包裹美麗外表的謊言
別悲痛了...她口頭辭職被批准了...台灣的政治生態不適合她的
__________________
http://images.gamebase.com.tw/mybase/32/05/281/happy_card_000002776.jpg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superxboy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254, 收花文章: 4835 篇, 收花: 21651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6 位會員向 superxboy 送花:
a471 (2010-03-12),Dimo Chen (2010-03-12),jtjcoltd (2010-03-16),prosaic (2010-03-12),tom710509 (2010-03-12),四次元口袋 (2010-03-15)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0:36 A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