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ppp0600
請問依台灣的法律是不是還是駕駛的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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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會說你"應注意而未注意"...然後你就得吃虧賠錢,在台灣
司法是個屁...
引用:
作者: crd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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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們家是善良老百姓,遇到缺錢的就"得理不饒人"對你合法恐嚇勒索...
引用:
作者: getter
很誇張的判例 ... 對方有槍有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 ...
法官竟然視不見 ...
難怪 barrielee 大認為錯誤判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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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本就是亂判,法匠一個.....
叫他去看看HERO學學什麼是同理心,不用嚼舌根翻書本談高論,叫他摸著
良心問問自己做不做得到就行了....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所以我常說生活在台灣危機四伏,很多時候危機不一定來自遇上壞人
判例的故事,誰都有機會遇上,不幸變成被告,上了法院只能自求多福
我很難想像,已經警告死者不要過來,對方置之不理要搶回槍枝,法官竟然認為被告應該把槍枝丟遠用"徒手制服"對方?或是射擊他的四肢?拜託,對方站在那裡等你瞄準他四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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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台灣司法制度就是個屁......法官主宰了一切
難怪人家講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豬腳麵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