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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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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解讀....有點欲蓋彌彰
以他們藝人的身分來說,做公益辦活動有很多資源可以使用,不應該 會發生這種做好事被誤解的情況,他們應該有能力有辦法搞的懂義賣 與收入所得的多少%捐做公益這兩者的差別... 義賣....廠商提供商品給主辦單位去賣,全部收入就是捐款金額,廠商 捐多少商品=捐多少錢 收入的XX%作為XXX之用...像信用卡你刷多少其中的XX%做為公益之用 兩者很清楚不會搞錯.....黑人應該是屬後者,他的營收XX%做為公益,不 是全額捐出..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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