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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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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台灣有的老闆沒有做過員工,或是曾被員工背叛過、還有一種是天生小氣、摳門到一個不行
也有老闆是曾當過員工的,且曾被老闆欺負,連吃個飯也不給人吃飽,於是該員工發誓有一天當老闆絕不會給員工餓肚子,也真的成為了老闆 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一個壞老闆,但是他每個月還是給你分文不減的薪水時,我想這是他唯一僅剩值得你去尊敬他的優點,不過如果他又壞又付不出薪水時,請快點閃人吧,義氣是填不飽肚子的 有時遇到那種常常在燒錢做公德的公司,付出教育訓練的金錢和時間, 老闆只覺得是不得不花,卻不檢討為什麼留不住人才,一直燒錢很好玩嗎 |
__________________![]() 愛的時候,可以不公平;不愛了、分開了,總該公平了吧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台愛鄉愛查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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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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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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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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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迪西做某光電公司有類似的就職同意書說 ...
離職五年內不得在同性質之光電公司任職 ... 也有人說那是公司的自慰條款依法無據 ... 真假就不知了 ... |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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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5 位會員向 getter 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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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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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9成的公司都有類似的條款...
標題叫做 [競業禁止條款] 各家公司的內容不一(當初我在某家資訊軟體公司時, 也有簽.......) 大致的內容是:離職後3~5年內不能到"競爭對手"的公司去工作... "非自願性離職的則不在此限" (有些公司會特地註明這一條, 有些則不會) 當初...這種合約的糾紛剛出現時, 有引起社會的廣大回響... 相關事件可以參考這一篇... http://zylix666.blogspot.com/2006/08/blog-post.html 另外, 再補充說明... 只要跟前公司沒有鬧的不愉快....就算是到了競爭對手的公司工作, 前公司也不會告你的...(被前公司踢掉的, 前公司更不能以 [競業禁止條款] 來限制你找工作) 但也是有存在著某些喜歡到處告員工的公司... (這種公司的老闆時間特別多, 反正只要對你提告, 你就得出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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