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3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我的看法跟鴉大不一樣
子女一定要養父母,這其實是一種莫名奇妙的事 如果無論如何都要對等的話,那根本不應該生 因為父子關係原本就是如此 我們可以跟父母感情很好 但不代表我們有扶養父母的義務 你也許會覺得這樣做父母的很吃虧 但是確實如此 基本上法院的判決本身沒什麼錯 應該除了韓國,外國人也不流行養父母吧 他們社會福利很好 要不要奉養父母是奇檬子的問題 跟義務無關 你很重視父母就會想要他們過的好 世上也有怎麼都合不來的親子 人家有人家的難處,強求又有什麼意思 連爸爸都沒叫過幾次就要求要扶養費,你會想給嗎 那是陌生人吧 你重點掉啦 |
![]() |
送花文章: 7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