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1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
![]() 引用:
不知是否與網路成長有關係? 自己工作經驗發現網路世代的年青人不喜歡開口與人直接面對面溝通,用msn,簡訊,e-mail..就是不願打通電話找到當事人問個明白 有位年輕同事開車到南投,因為第一次去不熟路況,看地圖找了老半天找不到目的地,回來說...真難找...我們問他為什麼不問一下當地人?他竟然回答"以為"看地圖就能找到不必問人 有的傳簡訊通知對方更改約會地點,我問為什麼不直接打電話確認對方知道地點已經改,萬一沒注意到簡訊?回答是"不會的",應該會看到.. 還有很多工作上,明明開口問一下其他同事或主管就能解決,卻自己想當然...出了問題開會檢討時,大家會問為什麼不問人?理由總是..我"以為"/我"覺得"... 這是否所謂的"人與人面對面直接溝通障礙"? 陸委會哪位人員不知他年紀多大,也許公家單位閒人太多,真有收發部門自動轉交信件或傳真?因此,"想當然"認為其他公司"應該"也有此項服務 可是,大話是live節目有其時效性,傳錯其他部門也許已經下班或時間拖久了,要交到大話可能節目已結束 如果這是廣發新聞稿給所有媒體,當然不可能全部確認誰沒收到 但,傳到三立是單一事件,即使傳錯了不同單位,有沒有/會不會代轉?專線不通?只要打個電話去總機問一下,傳到這支號碼對不對?若不對能否代為轉交大話...這是簡單不過的做法 題外話~之前補教人生新聞天天上演,其中有一段有趣的小插曲剛好無意中看到,t台有週日開講現場節目,有天討論這個議題,其中一位來賓北市議員插花扯出補教人生主角其一的劉毅有弊案...,結果劉毅有收看馬上call in進入要求更正,甚至說電話解釋不清楚,馬上坐計程車趕到t台要求當面說明 也許他家離t台不遠,果然不到半小時就到現場,我記得場面的確很尷尬,劉毅還面對面的跟哪位市議員嗆聲,他的指控是子虛烏有,拿不出證據不道歉等著被告..還得要主持人打圓場 劉先生認為不實的指控處理方法很不一樣 ![]() 此帖於 2010-11-11 09:19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
|
![]() |
送花文章: 204,
![]() |
![]() |
#3 (permalink) |
管理員
![]() ![]() ![]() |
![]() 我同意B大觀點,通常..我講通常是指沒有陰謀狡詐等因素情況下,通常該台
是不應該發生這樣的情況啦,我就不相信當年土城王傳真給老鄭傳錯了單位 老鄭會收不到,倘若真如此該台也算"半身癱瘓"了。 這件事情該台就是抓住了陸委會沒有做到確確實實他們收到相關資料的把柄 ,才敢"選擇性失憶、癱瘓"說我沒有收到ㄚ~~ㄚ是你們傳錯號碼等云云。如 果負責傳遞訊息的人有確確實實做到我給你資料你回答我收到了,這樣該台 就無法狡賴了。這情況尤如發生車禍一定要報警的意思差不多,避免事後對 方說你肇逃,卻明明當時有停車處理還給了對方補償地情況類似,對付這種 電視台我只能說你一不小心就會掉入對方設下的陷阱,給對方狡賴的機會... 我想大家都寄過掛號,但還有一個更嚴謹的機制,叫做"回執"...收信人會有封 確認函告訴你寄的東西他於X年X月X日X時X分收件,還有他的職位與姓名。 這就一翻兩瞪眼沒有鬼扯說什麼沒收到的屁話,要我做主管我比B大更狠!我派 人親送3粒電視台到老鄭辦公室親交他本人,還要他寫回執給主管說"我鄭某人 收到你XXX單位送來的文件".... ![]() 這新聞沒什麼好討論的,反正你說A他說C這是一定的,管你什麼說明解釋澄清, 你跟他約到澄清湖澄清他都跟你講C那套啦,2008老馬的綠卡風波你們還沒見識 到他說鬼話的本事喔.....他們都可以代替美國司法部解釋移民法了,還跟他們浪 費口水幹啥........ 其實我一直很感謝DPP,沒有他們的狡詐陰險就不會讓我在社會大學學到更多, 人生中看你遇到什麼人,老實的就是我們的"通常",遇到不老實的就得小心,不 然就會像陸委會那樣啞巴吃黃蓮.........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
![]() |
送花文章: 79418,
![]() |
![]() |
#4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
![]() 引用:
像a大所說的交通事故,早前新聞的確有類似的狀況撞到別人,因為沒有傷亡車主嫌麻煩沒有報警賠錢了事就離去 之後收到傳票被對方告肇逃,剛好附近沒有監視器,上了法院真是百口莫辯,最後被告的車主想到有安裝衛星定位系統,調出當天的資料顯他在哪個出事現場停留了一段時間,足以證明沒有肇逃官司才勝訴 ps:人生就是這樣,不管大小事盡量小心哪怕多花一點功夫,不要偷懶便宜行事,我一直不認同馬英九特別費案中的余文是代罪羔羊,長官給你發票報帳誰教你以他人的大額發票來報?長官怎會知他用這種方法摸魚,之後再說平常有多忙...不得以便宜行事...於事無補...怎能說變成一副受害者的角色? |
|
![]() |
送花文章: 204,
![]() |
![]() |
#5 (permalink) |
管理員
![]() ![]() |
![]() 以前迪西也有作過類似辦公室的工作 ...
要查察單位電話或是傳真 ... 絕對不會用 這次 kmt 這種便宜形式的方法 我會先用收尋引擎找官方網站 ... 再到官方網站裡面的相關資訊、聯絡等等去找 或是播打查號台電話、人力銀行電話查察單位的電話或是傳真 ... 可見做事的人是亂做一通 ... 出錯了還只用這種列出收尋資料的方式也不進一步求證 結果 ... 那隻傳真的發送時間與查到傳真的時間前後矛盾都不隴 ...這不是烏龍鬧劇一場嗎? 然後就說別人怎樣怎樣 ... 真的是做事太隨便 ...這種做事態度,要是民間公司不是被罵死或 是開除了說 ... 還有硬凹的機會嗎 ... 還有就是說他又如何知道說 那幾隻電話、傳真是同一家公司的阿 ... 萬一又是不同公司的話 ... 這場鬧劇豈不是就更好笑了 ... |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
|
![]() |
送花文章: 37855,
![]() |
![]() |
#7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 |
![]() 引用:
哪位傳真的同仁應該是陸委會內一般公務員,受上級指示加派的額外工作晚上還要監看媒體的政論節目 問題是,他們做事態度不改變,換了政黨執政,只不過監看的重點從綠媒變藍媒,同樣的錯還是會照犯 我們常認為公務員心態是'有做就好",他們是過程論不是目的論,凡事可以向上級交代得過去就ok 隨便都可以舉出一堆例子,像台北地下街某角落市府設立了小型的無人圖書館,立意是好的,可惜,沒認真做調查,位置不理想,以至使用率太低,基本上是浪費公帑 地方首長是民選有業績的壓力,下屬的公務員只會為老闆想出一些有的沒的建設,將來好拿來當政績,至於有沒有效用這不是他們考量的重點,又是一句"有做就好" |
|
![]() |
送花文章: 204,
![]() |
![]() |
#8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這年頭還有人在用傳真機????
我很久以前就不用那種玩意了!!! 傳送品質爛到可以 有時到底有沒傳出...對方有沒收到...那還真天知道 都要立刻再撥電話給對方確認才行 早就丟到垃圾桶的過時玩意了 用EMAI的可靠性都比這玩意高 有時都在懷疑那些扣應節目的電話根本是騙人的 反正你都是永遠都打不進去的那個 奇怪的事就有些人還可以打進去好幾次 自己說錯話還怪別人 真的是殺人還怪警察沒即時來阻止他 才害他殺人的...這都要怪警察才對 所以該送法院的是警察不是他 |
![]() |
送花文章: 393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