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2 (permalink) |
管理員
![]() ![]() |
![]() 應該修改詐欺罪 ... 採比例原則,騙越多關越久、累犯者直接關到死
|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
|
![]() |
送花文章: 37855,
![]() |
![]() |
#4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引用:
現在的詐騙則是組織犯罪,是針對民眾的人性弱點以及法律知識的不足,假冒司法人員或者利用友情、親情等騙財、交易詐騙等等手法,五花八門。 這不僅僅是錢財的損失,還造成社會不信任感的增加,人人互信的基礎更為薄弱 道德及價值觀都被扭曲,這無形之間的損失是無法量化的。 你辛苦工作賺那幾萬塊 比不上當詐騙集團當車手的報酬 而且隨隨便便都可以得手幾百幾千萬 就算被抓到..頂多判5年..然後再假釋 ..有誰可以5年賺幾千萬甚至上億的?..還不用繳稅 這無本生意難怪蒸蒸日上 個人覺得..新加坡的鞭刑真的是一種不錯的刑罰.. 可惜的是..在台灣只有選票考量 通過修法賺不到選票,沒人會去推動修法。 如果把詐騙修法通過,可以賺到500萬張選票,甲級動員熬夜也會三讀通過。 ![]() |
|
![]() |
送花文章: 7076,
![]() |
![]() |
#5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你這建議會被很多人反對的
很多人是不願浪費米錢養這些敗類 但罪又不到死刑的程度 所以就算被判20年也頂多關不到十年就出來了!!! 以我們現行法令....別去做任何的幻想啦!!! 還是送到對岸去判刑比較簡單些 以你的建議 其實是該加上如果被害者自殺或因此生病而死 一律以謀殺罪起訴 只是在我們法官的大鎚下....可能嗎?? 只怕連立委那都不可能立法成功的 所以還是送到對岸還可以大快人心啦!!! 反正栽贓這碼事我們的警察是熟能生巧的老手了 抓到了都說是在對岸詐騙過...送到對案執行去唄!!! 如此詐騙案很可能就此絕跡啦!!! |
![]() |
送花文章: 39317,
![]() |
![]() |
#6 (permalink) | |
管理員
![]() ![]() ![]() |
![]() 引用:
![]() |
|
![]() |
送花文章: 79418,
![]() |
![]() |
#8 (permalink) |
註冊會員
![]() |
![]() 有大陸受害人,想要對岸把人放回來是很難的事,倘若是我們台灣人被大陸詐騙集團騙,我方逮到人也不可能輕易把人交回去,台灣民眾也不會同意
這票垃圾就讓他們在對岸關到死為止,反正又不用台灣納稅人花錢養,送個匾額給對岸"惠我良多"都來不及 馬政府聰明一點嘴巴喊一下就算,私下運作叫他們看著辦就可以 ![]() 多年前香港出了個世紀賊王人稱大富豪的張子強,曾綁架首富李嘉誠之子,賊王的集團黨羽眾多,加上火力強大,香港警方視為頭痛人物.. 後來跑到大陸被捕,港府私下要求處理掉,可是有些香港人權團體及反對黨議員出來鬼叫,説啥香港人應該引渡回香港受審.. 由於此人太壞,香港絕大部分人不希望哪個賊王回港受審,最終還是被老共一個月內判死刑三審定讞,處決後馬上燒成骨灰通知家屬領回(超高效率),其中有傳言是李喜誠向當時的主席江澤民告御狀此人放不得.. 說實在,社會上太多敗類,留他們在世上是浪費地球的氧氣 ![]() |
![]() |
送花文章: 204,
![]() |
![]() ![]() |
|
|
![]() |
||||
主題 | 主題作者 | 討論區 | 回覆 | 最後發表 |
新聞轉貼 - 大陸新法上路 逾三月不繳卡費 可判無期徒刑 | barrielee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 9 | 2009-12-19 03:11 PM |
新聞轉貼 - 海軍士兵強盜殺人 判無期徒刑 | lutunhsiang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 3 | 2009-07-21 07:09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