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9, 09:20 P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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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重查宇昌案 蔡:為選舉人格追殺
重查宇昌案 蔡:為選舉人格追殺 駁A國發基金 蔡:替政府賺十億 四千萬四天入帳 速撥款啟疑竇 蔡駁無暴利 藍:蔡家獲利千萬
2011/12/9 陳敏如 報導 蔡英文家族投資宇昌公司引發爭議。 國民黨指控蔡英文在副閣揆任內,通過國發基金挹注宇昌生技公司,而這間企業正是蔡英文家族事業,有利益輸送之嫌!蔡英文反擊國民黨為了選舉做人格追殺,強調家族絕無賺取暴利,還替替政府賺了十億,國民黨反諷一千萬的獲利足以買一百多萬個魯蛋,質疑把宇昌案列極機密為了遮掩弊端。 特偵組現在也已分案調查! 心情沉重,直指國民黨栽贓,進行人格謀殺,家族投資被扯上利益輸送,蔡英文話不吐不快。 96年8月31號蔡英文一天內兩度發函國發基金,要求撥款四千萬,時任經建會主委的何美玥為何當天就撥款,四天後入帳。 蔡英文五月卸任副院長,九月就當上宇昌科技董事長,國民黨認為有圖利嫌疑。 宇昌生技申請國發基金投資,為何要跳過正常流程,用極機密方式核定? 什麼條件要保密到家?蔡英文團隊只說了一半,宇昌案的來龍去脈,到底藏了多少機密,行政團隊一周內解密,替蔡英文卸妝。 http://www.ttv.com.tw/100/12/1001209...094924602L.htm 這是國民黨一再犯的錯誤 時機點太敏感了 小孩子都知道這是選舉考量 如果早就知道卻壓下來 到選舉時才拿出來打壓對手 我們不禁要問到底還有多少這種惡行被隱藏 清廉的政府怎能掩蓋不法的罪行呢?? 不恥那些以國家經費來圖利自己的政客官員 但更不恥這種掩蓋犯行來當作打擊選舉的惡劣行為 司法本來就該依法行事 不依法行事的司法怎能讓人尊敬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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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9, 09:58 PM | #2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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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讓迪西想起來了 ...
每當馬政府施政不利或失敗或民怨高帳的時候 ... 扁案就跳出來 ... 迪西相信,那個特偵組、廉正署 ... 絕對不敢辦當朝高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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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9, 10:51 PM | #3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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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沒有犯錯,錯在對手是民進黨
倘若這是國民黨幹的好事,民進黨同樣留著,不會七早八早拿出來打 你能想象當年興票案,老宋用相同模式處理能過關嗎?大罵對手抹黑,不交代錢的去向,不給記者發問,嗆聲是選舉操作,痛罵老李一頓....說完收工,然後黨羽再出來繼續混淆視聽 利用公家的錢在短短八個月撈了八千萬(這個數字是陳其邁說),還否認八千萬是暴利 還說國發基金是天使基金,沒人做他才求家族出來救火.......,一副要求大家應該感恩都來不及的德性,我們還好意思質疑他偉大的情操? 這兩天資訊越多了解一些來龍去脈,這是用專案方式跳過立院監督,民進黨還用一招打混仗方法說是立院王金平他們通過的,他們通過是生化科技投資法案,並沒有監督這個專案,完全誤導大眾好像是經立院審過沒問題 再來是用極機密來處理,外界沒法得知其中詳細內容,所以只能知他去幹董事長跟這個專案有關聯 說實在,以選舉策略而言,因為有些資料被極機密隱藏了,國民黨根本沒法確定有沒有違法,一早打這張牌就要動用立法院通過提案解密,如果解密後沒有問題豈非白忙一場?即使有瑕疵或有疑似違法,只要司法一介入小英大可說進入司程序不作任何回應,最終會還他公道,等於幫他解套,查得太快又會說司法迫害,太慢過了選舉也沒啥意義 我們認為國民黨沒把握在司法上佔到便宜,就打"利益迴避"個人道德操守問題,像興票案一樣是k黨家務事又不是犯了什麼法,宋不就是敗在清廉操守被質疑嗎? 大家還記得馬以南服務的公司跟政府有生意來往被k到滿頭包,又不是馬英九家人的企業,馬大姐為了利益迴避辭掉工作,難道他敢用小英這招出來吹噓自己多為國為民再罵其他指責的人 重點是,斯文人永遠學不來無賴處事方式,老是挨打能怪他們不會耍無賴嗎? 此帖於 2011-12-09 11:02 PM 被 YaYa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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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9, 11:11 PM | #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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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該說的是藍綠兩黨都錯吧!!
都想以政治干預司法來影響選舉 民進黨錯在前面...不能說國民黨後面的就不是錯啦!! 扁馬都是學法律的 怎能如此玩弄司法呢?? 當然..也許小馬哥並不知情...下面的人壓下了案件 但以政治責任來說..小馬哥還是要負完全責任的 如果國民黨也向民進黨有樣學樣 那還選什麼呢?? 如果民眾默許這種行為 以後這種政客弊案都會流到選舉時才揭發 這是我最不願意看見的 就像蘇鮪魚哥那樣..不競選副總統..那些醜行就不會被公開 這種選擇性的揭發...是我很反對的啦!! 這表示沒有出頭的政客..他們的醜行就可以被掩蓋不被法治了 司法不該被這樣操作 無論是藍綠政客都不該如此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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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12:28 AM | #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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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司法介入有兩個正常程序,有人檢舉或告發,檢方認為檢舉人提供的資訊犯罪事實很明顯分案調查,如果只是嘴巴說說或是表面證據太薄弱,根本不受理,甚至也有查個老半天發現證據不足簽結(不能因為阿貓好色就檢舉他台灣所有性侵都是他幹的,然後檢方就分案去偵辦) 另一種新聞時有所聞,就是媒體披露後檢方認為犯罪事實明顯,即使沒有人告可以主動偵辦 就宇昌案來說,現在是不是弊案還言之過早,只是疑點重重,難道馬英九或吳敦義可以私下指示檢察官去偵辦嗎?查到有問題就公開,沒問題就惦惦? 今天國民黨包括邱大將都是用圖利他人之嫌及利益迴避來質疑他,並沒有說他一定違法,理由是過去沒有這種玩法,大家還摸不著頭緒只能憑經驗法則推測,媒體報導邱大將去告是什麼"買空賣空"的問題,能否成立不得而知 你可以說國民黨為何不早早解密要拖到現在,當然這是選舉策略無庸置疑,完全是政治操作,馬不像扁有調查局局長和聰明總長為他辦事,就是因為馬不敢操作司法,下面的人只能運用政治操作,不然,,私下先把小英家族的資金往來查個清清楚楚再動手 你可能不知老k黨過去怎樣玩,要辦人或惡整最好利用有逃漏稅的嫌疑,在2000年選舉,被稱為離婚教主的人在節目中說自己基金會成立多年帳目清楚也沒問題,他一出來挺老宋,沒幾天調查局就派人來查帳搜查拿走他們所有帳冊.. 或是某人被檢舉案件一直擱在哪裡,既沒有分案也沒有簽結,一旦他不小心選錯邊,他的案件馬上被啟動 以上的的例子才算是活生生有隻黑手在干預司法 扁和馬執政時,我們不能排除有人想升官討好大老闆自作主張,像哪位前嘉義縣長曾被懷疑洩露底標給廠商被收押,當時與另一位被收押縣長以及土城王三人串聯絕食,大家應該還有印象 押了人最後竟然罪證不足案件簽結了沒法起訴,是不是開了一個司法大玩笑?另一位蘇縣長一審無罪,官司還在進行中,請問這是政府高層指示押人還是檢方的個人行為? ps:台灣有類檢察官常有的行為,想辦大案做英雄升官,藍的執政專挑綠來辦,綠的執政挑藍的來辦 此帖於 2011-12-10 12:51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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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12:51 PM | #6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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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有點問題,馬政府除了發消費券讓老百姓稍為爽一下,他什麼時候施政有利到被大眾讚賞,基本上是處於長期失利狀況
扁案對他有多少幫助?似乎真的不多,否則怎會三合一選舉到五都選舉,立委補選,一直節節敗退 再者,扁案一卡弊案其中定讞只有兩件,其他還在更來更去,還有的如a外交費用,二次金改扁也有勝訴,並非全部敗訴 難道馬政府有能力指示法官這次判他勝,下一庭指示這次判他敗? 台灣今天司法問題,不是上位者不干預就天下太平,而是要修法或制定方案,讓司法人員勇於辦案以及認真辦案 只會說家屬中有人犯罪,宣稱調查局局長或檢察總長不必向總統報告,該怎樣做就怎樣做,問題是他們就算不向上報,敢認真去辦嗎?不是口頭宣示問題就解決,仍然防不了以後想要貪污的總統 當初審計部發現國務機要費有問題,要向檢方告發,因涉及大老闆竟然害怕案件會被吃掉,還打聽哪位檢察官可靠,直至檢改會成員陳姓檢察官輪值時才敢去告發 事隔多年,倘若今天政府部門發現馬英九或其家人疑似有不法行為,請問會安心的去告發嗎?認為馬主政幾年高官犯法檢方吃案的疑慮完全消除? 再來是,台灣社會普遍道德要求有兩套的標準,宇昌案不必說是否弊案,如果是馬英九當官批示用公家的錢投資自己家族生意,這家公司成立新公司馬下來後跑去幹董事長,幾個月獲利千萬 光是這三個事實的存在,馬就不必選了,道德有如此嚴重瑕疵,不懂利益迴避何能當國家元首 今天小英的嘴臉明明是做了一個公務員不該做事,罵人比誰都大聲,難道利益迴避四個字真的哪麼難懂嗎? 我的一位同事本來認為三位候選人都很爛投不下去,看到小英的嘴臉真的很生氣,國家怎能交給這種人,難保他成為陳水扁第二,而且學了教訓手段會更高明,所以他決定要去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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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01:24 PM | #7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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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管扁案如何發展,媒體大肆報導的時機,幾乎都是在馬政府施政不利或失敗或民怨高帳的時候
這未免太過於巧合了。 2.連前司法院長王xx在扁案初期,還上某媒體大談扁案,不是常常說偵查不公開的嗎? 3.美國水門案是,最後時如何爆炸,光有深喉嚨是不夠的,是欲求連任的那位總統,以行政權 侵犯了司法權,那位司法院長非常不爽。在台灣呢? 台灣的司法院長會吞下去,由這點就看得 出來台灣的司法不獨立、不公正,甚至會教唆證人做偽證指控。以香港的廉政公署來說,就有 傳言連高官都敢辦下去。台灣的喔 ... 省省吧。 4.那個補選,還不是國民黨的人太多是賄選的關係 ...。以前是怎麼教育民眾的『會賄選的, 選上會貪污』。 當一些案子只有在選舉的時候才會有動作,這樣才不好吧。然後就是 迪西希望是,不管是誰當選,看看能不能廢除總統的特赦權,因為阿 ... 不管是誰誰誰,都是被這個特赦權放出來(關超久或無期徒刑),放出來就算了 ,竟然還在犯 ... 殺的人更多。這種總統的特赦權不要也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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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02:23 PM | #8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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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感慨說過去曾聽聞台灣是媒體治國,自己親身經歷果然名不虛傳 我個人看新聞喜歡藍綠都看,才能了解不同政治立場用什麼角度去報同一條新聞 扁案在馬英九上台後不到一年幾乎全部偵結起訴,之後的事就是司法院的事 特偵組或是檢方體系是直屬行政院系統,如果說完全沒有外力界入,沒有人會相信 可是法官?法官什麼時候宣判誰勝訴誰敗訴,為什麼你認為政治力能干預?除了收錢哪些例外 法官升遷總統管得到嗎?大法官提名?還沒輪到一,二審的法官夠資歷去想這個位置 除了金錢利誘,法官免職或升官都不是總統可管,為何要鳥他? 看看過去民進黨執政八年,馬執政四年間藍綠政治上的官司,雙方互有輸贏,正如國民黨說如果司法人員是幫藍或藍可以干預,2004年選舉無效之訴就直接判國民黨勝訴,一下政權大翻盤,還要以後選得哪麼累?黃俊英高雄走路工事件,一審勝,二審敗定讞,媽花取得合法的正當性 你說的巧合其中包括扁勝訴的幾場官司,結果出來扁支持者大喊司法還他們家公道,輸了的官司就說時間點可疑,藍的就說馬太軟弱怎麼沒除弊,判扁勝訴的也有在施政不利的時間怎麼不提?陳致中五都選舉前,扁家有兩官司一勝一負先後判決,勝訴的被他利用說是父親本就無罪,敗訴的也被他利用打悲情牌,不管勝或敗反正都對扁家有利 我們常開玩笑說台灣充斥一票江湖算命仙,十件只要算中一件就大肆宣傳,算不準的就不提,多少所謂命理師,準確度不到三成也敢上節目亂吹,這就說明宣傳效果,只要特顯你想要準確的部份,有個假像他真是鐵口直斷的大師,同理,媒體只要特顯一種情況很容易被大眾誤認為有哪麼巧合?把扁家幾場勝訴的官司放進來一起評論,巧合之說就不存在 立委補選的事情,是因為國民黨賄選,我們不禁問這個會丟掉席次讓國民黨掌控國會多數的優勢不見,如果現在執政者能干預司法審判中的扁案,為何不去干預國民黨籍立委賄選的司法案?指示法官通通判無罪,國民黨何需補選更不用輸掉席次 這是基本的邏輯,他們有能力干預司法,能干預a官司,卻沒能力干涉對他們影響更大的b官司?有人能解釋一下這是啥原因? ps:扁案判無罪藍的罵馬,判有罪綠的罵他政治操作,真的需要去操作嗎? 此帖於 2011-12-10 03:42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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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04:01 PM | #9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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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扁案敗訴時,力打『扁案=貪腐,民進黨=貪腐集團』。
當扁案勝訴時,力打『人民對反貪觀感或是法官是綠營的意象』。 您為何不提『前司法院長王xx』為何要在扁案初期,會這麼勤勞的暴露扁案 ... 不是偵查不公開嗎為何拼命講,那背後的政治目的又是為何? 是被下指導棋嗎? 那這樣還算不算是干預呢? 再者司法院長是總統提名任命的、司法院的預算也要經過立法院 ... 當執政、立法一把抓的國民黨,會不會或是有沒有機會干預司法呢? 立委的補選會不會是國民黨認為席次多,丟個一兩席沒有差別 ... 最近幾次的選舉,就針對某特定候選人重查OO案,至少扁朝沒有用這種爛招 ... 有的話可以通知一下 ,迪西倒是有搜到類似的『林宅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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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04:58 PM | #10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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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扁執政時期的兩位司法院長翁岳生之後的賴英照都是扁提名,2007年由謝在全代理到2010上任的賴浩敏直至現在 您是否把法務部長王清峰跟司法院長兩個職位弄錯?一個是五院院長,總統提名後有任期保障,另一個是總統或行政院長找來任命,隨時可叫他走路 如果你是說王清峰他根本就不適任,迪西你要加強一下我國檢察體系的權責,法務部長名義上是檢調單位的最高長官,他沒有權力指揮檢察官辦案,法務部長是管政策的,真正有權的是檢察總長,而總長一職是總統提名經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 因此,檢察總長跟司法院院長一樣有任期保障,他可以完全不鳥名義上的直屬長官法務部長 我寫了長篇大論是在談司法院體系的部分,即扁弊案在審理過程中法官獨立行使職權,說實在現在媒體資訊發達,即使陳水扁執政時代也從沒聽到有人利用砍刪算的方式威脅司法院,個案要怎麼判,加上法官是獨立審判,你立法院要砍算數,難道法官就沒薪水可領?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迪西如果你是法官,司法院長告訴你某個案要判無罪,理由是不服從立法院會砍預算,可能嗎?你是法官你會鳥他嗎?有人敢這樣動司法院被爆出來這個政黨大慨不用在台灣混下去 丟掉一兩席可能沒關係,當掉到對手有機會席次足夠可以提案罷免總統或倒閣時,甚至影響執政黨要修憲的門檻時,能出手而不出手?這個國民黨真的笨得可以?沒記錯的話國民黨因賄選案掉了6席以上,之後民進黨的補選都選上除了南投哪個選區,結果國民黨失去絕對多數優勢 扁朝沒有用這種爛招?恐怕未必,政治的東西還是我比你熟,過去選舉時扁宣告中部北兩個大尾,一個姓羅一個姓顏,二人皆是舊案重提,之後就被關,怎會沒有?另外還有2004年連宋合,老宋跑到雲林縣向哪位大尾縣長下跪,之後扁連任,縣長就因陳年舊案被覊押... 我在上文有提到,檢調體系是行政院的下級單位,要干涉當然是有可能,可是司法院,要怎干涉法官個案審理,正如有人說有司法黃牛,也得要有本事案件抽籤抽到哪位內應才行 此帖於 2011-12-10 05:09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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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07:06 PM | #13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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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政論辯析,我喜歡~
在論壇上看不到如「壹電視」的類似『搶話』的錯誤示範,真是慶幸。 在個人的人生經驗裡,凡是會搶話的人,這個人是沒什麼出息的,在失敗時自圓其說滔滔不絕於自我麻醉。前後都是他對,與其談話,只能相信他,在意識形態上老是要洗別人的腦。 交朋友還是咱們的老祖先來得有智慧,那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意謂著,真正的友誼並不是建立在「利益」上兩個字上的。當對方以「利」出手,勢必要取回對價的「益」。在言談中,不小心露餡於利(誘餌),其慣性謊言的破綻就是說什麼所謂的「你是朋友,我算你便宜一點﹗」諸如此類的幌子來迷惑他的「朋友」。這些離奇的邏輯若老掛在嘴邊,那麼與其交往者,毫無疑問就是直接的受害者,這是經不起時間的考驗的。世上的敵、我意識完全取決於利益的交征。 要證明此一觀點,只要你一宣佈破產(是真的破產喔﹗),所有「朋友」馬上就以最快的速度全都飛光了﹗所以經過此一人生歷煉,你會對所謂的友誼、義氣全部來次重新的定義。 政治的真正本質在於實幹,要實幹就要有摒除利益糾葛的魄力(破例,也行﹗),可沒了利益誰也不支持有你。換句話說,玩政治就要心狠手辣,可以撈的盡量撈。在互利共益下這樣就有了「益氣」,有了這玩意兒的存在,再怎樣的禍國殃民之舉也在所不惜,放眼天下政治就是這麼回事兒﹗ 週末45公里晨跑臨出發前....回頭見~ . 此帖於 2011-12-10 10:39 P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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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1, 09:43 PM | #1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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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今天問題所在,就算有很多正義化身的法官,檢察官有人假起訴真放水,法官也不能在證據不足下判決被告有罪 檢方體系中以檢察總長的權力大到不合理,只要像之前很聰明的哪位長袖善舞,連審理中案件的被告在飯局出現,哪位總長不避嫌出席,還好意思振振有詞 特偵組兩位檢察官正在辦扁家弊案,竟然與關係人會面通電話,最離譜還打電話到call in節目 以上檢察總長和特偵組的行為發生在美國早就被革職查辦,情節嚴重甚至要坐牢,在台灣竟然容許這種事發生,總長還賴到監察院通過彈劾才不情願下台 今天這種問題要靠立法解決的,無疑就是絕症,難道立委諸公敢立嚴格的法令來規範,妨礙司法公正者一律要判刑坐牢?讓檢察官能完完全全獨立辦案? 此帖於 2011-12-11 09:54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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