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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扁執政時期的兩位司法院長翁岳生之後的賴英照都是扁提名,2007年由謝在全代理到2010上任的賴浩敏直至現在 您是否把法務部長王清峰跟司法院長兩個職位弄錯?一個是五院院長,總統提名後有任期保障,另一個是總統或行政院長找來任命,隨時可叫他走路 如果你是說王清峰他根本就不適任,迪西你要加強一下我國檢察體系的權責,法務部長名義上是檢調單位的最高長官,他沒有權力指揮檢察官辦案,法務部長是管政策的,真正有權的是檢察總長,而總長一職是總統提名經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 因此,檢察總長跟司法院院長一樣有任期保障,他可以完全不鳥名義上的直屬長官法務部長 我寫了長篇大論是在談司法院體系的部分,即扁弊案在審理過程中法官獨立行使職權,說實在現在媒體資訊發達,即使陳水扁執政時代也從沒聽到有人利用砍刪算的方式威脅司法院,個案要怎麼判,加上法官是獨立審判,你立法院要砍算數,難道法官就沒薪水可領?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迪西如果你是法官,司法院長告訴你某個案要判無罪,理由是不服從立法院會砍預算,可能嗎?你是法官你會鳥他嗎?有人敢這樣動司法院被爆出來這個政黨大慨不用在台灣混下去 丟掉一兩席可能沒關係,當掉到對手有機會席次足夠可以提案罷免總統或倒閣時,甚至影響執政黨要修憲的門檻時,能出手而不出手?這個國民黨真的笨得可以?沒記錯的話國民黨因賄選案掉了6席以上,之後民進黨的補選都選上除了南投哪個選區,結果國民黨失去絕對多數優勢 扁朝沒有用這種爛招?恐怕未必,政治的東西還是我比你熟 ![]() 我在上文有提到,檢調體系是行政院的下級單位,要干涉當然是有可能,可是司法院,要怎干涉法官個案審理,正如有人說有司法黃牛,也得要有本事案件抽籤抽到哪位內應才行 此帖於 2011-12-10 05:09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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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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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 那個 法務部長 vs 司法院長 ... 迪西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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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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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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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政論辯析,我喜歡~
在論壇上看不到如「壹電視」的類似『搶話』的錯誤示範,真是慶幸。 在個人的人生經驗裡,凡是會搶話的人,這個人是沒什麼出息的,在失敗時自圓其說滔滔不絕於自我麻醉。前後都是他對,與其談話,只能相信他,在意識形態上老是要洗別人的腦。 交朋友還是咱們的老祖先來得有智慧,那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意謂著,真正的友誼並不是建立在「利益」上兩個字上的。當對方以「利」出手,勢必要取回對價的「益」。在言談中,不小心露餡於利(誘餌),其慣性謊言的破綻就是說什麼所謂的「你是朋友,我算你便宜一點﹗」諸如此類的幌子來迷惑他的「朋友」。這些離奇的邏輯若老掛在嘴邊,那麼與其交往者,毫無疑問就是直接的受害者,這是經不起時間的考驗的。世上的敵、我意識完全取決於利益的交征。 要證明此一觀點,只要你一宣佈破產(是真的破產喔﹗),所有「朋友」馬上就以最快的速度全都飛光了﹗所以經過此一人生歷煉,你會對所謂的友誼、義氣全部來次重新的定義。 政治的真正本質在於實幹,要實幹就要有摒除利益糾葛的魄力(破例,也行﹗),可沒了利益誰也不支持有你。換句話說,玩政治就要心狠手辣,可以撈的盡量撈。在互利共益下這樣就有了「益氣」,有了這玩意兒的存在,再怎樣的禍國殃民之舉也在所不惜,放眼天下政治就是這麼回事兒﹗ 週末45公里晨跑臨出發前....回頭見~ . 此帖於 2011-12-10 10:39 P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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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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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今天問題所在,就算有很多正義化身的法官,檢察官有人假起訴真放水,法官也不能在證據不足下判決被告有罪 檢方體系中以檢察總長的權力大到不合理,只要像之前很聰明的哪位長袖善舞,連審理中案件的被告在飯局出現,哪位總長不避嫌出席,還好意思振振有詞 特偵組兩位檢察官正在辦扁家弊案,竟然與關係人會面通電話,最離譜還打電話到call in節目 以上檢察總長和特偵組的行為發生在美國早就被革職查辦,情節嚴重甚至要坐牢,在台灣竟然容許這種事發生,總長還賴到監察院通過彈劾才不情願下台 今天這種問題要靠立法解決的,無疑就是絕症,難道立委諸公敢立嚴格的法令來規範,妨礙司法公正者一律要判刑坐牢?讓檢察官能完完全全獨立辦案? 此帖於 2011-12-11 09:54 P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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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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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步
![]() ![]() 當然是奧步 但不是違法不實造假的奧步 奧步不是專利更不是誰說了算 不是拖到選完了才有真正答案 所以原則上不是真的奧步 為何現在才說 先來看看 "公務機密文書保密期限" 原則上沒什麼最低標準 那也就只能看公文上有沒有標註了 (國防上的就有比較明確的規定) 或依行政主管機管的需求 所以啦 執政第一年不大可能解密 極機密 文件 (可以解的話會成惡習破壞體制) 第二年事逢金融海嘯 解密?清算不講會被說轉移焦點不務正業 第三年大選將至 現在不解還待又次政黨輪替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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