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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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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武器的定義,這就很難說了﹗例如,滾燙的水、高熱的沙拉油、胡椒粉、辣椒粉、濃縮的醋、水果刀、菜刀,甚至於麵粉加細鹽等,這些廚房垂手可得的全都可以是武器,就連叉子、筷子都可以瞬間致人於死。還有榔頭、棒球棒、枕頭、棉被、筆、玻璃、繩子、拳腳都可要人命。更有尼古丁、咖啡因、酒精、安眠藥,這些都是凶器,甚至於牙齒都可要掉人命。換言之,要殺人什麼手段都可以殺人,一條細鋼絲也是個例子。倒反而攜帶武器,除了體積大、重量重,容易引人注意外,它們還有巨大的爆裂聲(用消音器還是聽得到的,只不過音域的角度較為狹小罷了),它們還比不上一片寂靜無聲的一片銳利非常的刮鬍刀片或一根細小的縫衣針。 槍不殺人,人殺人。那麼要作奸犯科就非得用槍嗎?答案是否定的,在監獄中,一條牙膏鋁箔管把它撕裂開,那就是鋒利如刃的割喉利器。所以武器的定義,在國外完全不限制於所謂的兵器上。例如我去訪教的監獄中,他們連刮鬍子的機會都沒有,為何呢?就因為那刮鬍刀上的小尺寸刀片,它們會被用來傷人。 在本地,您可曾聽道經常有人被槍枝所傷害?然而,幾乎人人都有槍。一個國家的人民本應成熟到槍不是用來殺人的,除非是隨身攜帶特許的自衛槍枝。要以在家的自衛槍枝來抵抗非法侵入的持槍者,在您裝填上膛前早就被轟死了﹗為何?因為在家裡自衛槍枝是不能上膛的,而且從打開扳機護弓的額外安全鎖(法規規定的),合法槍枝根本無法與非法的槍枝在時機上(timing)對抗。類似天天有大量重大傷亡的是位處北美南方的美國。個人發覺這與國情、民族性與環境有關。比方說,美國男人當過兵的就很喜歡以槍枝來解決各種問題,當然啦,他們的早年在入侵美洲時也是大量的殺人,所以殺人對他們而言就是一種傳統。什麼事都訴諸暴力解決,在本地則以收藏的觀念在欣賞。 如中國老子的說法,兵器是兇器;但是在此地的觀念,反而認為它們是家庭乃至於國家的守護工具。入境不能背俗,有槍的環境,大家更理性與詳和,因為誰都不敢惹誰。我們都很放心全家人,也從不擔心誰會變成槍下的亡魂,因為這裡不是美國。在善良的民性與國度裡,槍只用於娛樂與興趣﹗ . 此帖於 2012-02-28 02:13 AM 被 grc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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