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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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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如果公司老闆交待的差事因為個人摸魚或沒用心去做搞砸了,你會照實承認嗎?當然是鬼扯編一些理由為自己卸責 樓上已經說過,洪姓司機的版本如果是因為包庇故意不讓它出現,除非把司機一併滅口,他沒有嘴巴?不會備份?不會跟其他人說?現在是什麼時代,警察也當得如此無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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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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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 的鬼話很差勁,喝醉酒的人根本就無正常人的行為能力,比如,連走路會東倒西歪,頭重腳輕的。她的行為能力很正常,在攻擊前吼叫的字眼全都無含糊其辭,並且連踢擊時的重心與協調功能都很穩定,踢擊時的下半身,也就是腿部雖被計程車擋住,但是上半身,也就是頭、肩與胸等部份卻是協調的很正常。根據人體工學的骨骼與肌肉的協調與平衡作功原理,她根本就是在欺騙社會。語言功能正常、態度凶殘暴戾、事後又說謊,還誣賴司機襲胸,如此惡劣的態度與罔顧法律,剛所得的偵結判刑才輕判四年,而另外的那個暴力野獸才判六年,另外兩位無品作偽證的同胞,卻還未因為作偽證而有法律動作,這真令人大開眼界,簡直在開現代法律的玩笑﹗
若 Ma 可以準確的踢中運將的受擊部位,那麼她根本就是在瞎掰,一個鬼子種居然連自己都沒種到謊言連篇,真是她祖先修來的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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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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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這只不過得到結果後再回想如果不是這樣,如果不是哪樣.....如果洪姓和楊姓司機沒路過,連誰幹都沒人知道 假設這真是包庇行為,要包庇的人沒法預知洪姓司機會怎樣做,誰知他會不會直接打電話跟水果報去報料?要確定吃案不會東窗事發就要同時想辦法讓洪姓司機封口 所以我才說這是吃案的可能性不高,因為風險太大,如果是真的只能說他們笨得難以想象,跟記者會發聲明稿笨的程度有得拼 說實在,這個案檢警都不夠積極,就算沒有洪姓司機錄影帶,檢方好像沒有指派警方去調查案發地點四周的店家有沒有目擊,三立不是也有獨家是店家的監視器拍到打人的畫面,今天還有錄到聲音,奇怪又是媒體先去拿到,檢警在做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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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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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報案後,警方要派人至肇事現場搜證,找人證、物證,封鎖現場並調閱各單位的監視錄影等。檢查官也要被立即動員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坐鎮緝捕原兇。 問題出在官僚氣息太重,輕忽了辦案的程序與時機,難不成連檢、警都說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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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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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代表檢察官不認為她酒醉到自己說的那種程度,酒醉只是脫罪藉口... 由於犯後態度不佳加上罪證確鑿,於是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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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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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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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我倒不認為他們會進籠子,因為...
倘若跟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會以普通傷害罪追訴, 然後判緩刑、易科罰金.....結案 台灣法律的特色是很多事情可以讓受制裁的人享受折扣 ,比方易科罰金、緩刑。就算入獄還可以靠服刑期滿 1/2假釋出獄....就算判六年超過三年就可以出來了... 法律真的可以主持正義?.....我不認為 今天那司機被打成這樣如果事後沒有嚴重後遺症就算了 ,萬一他喪失工作能力需要人照顧,再多的賠償也有用 光的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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