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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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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1親屬同意... 癌末患可拔管
2012/12/11 12:00 綜合報導 地區:台北市報導 人生的最後一段路,能不能好好的走。為了讓癌末病患有尊嚴的離開,避免無效醫療造成的傷害,立法院通過修正草案,面對末期的病患,過去要四代親屬都同意的狀況下,才能放棄急救或是呼吸器等維生系統。修法初審通過,比照歐美國家,只要病患本人或最近親屬一人出示同意書,就可以選擇病患善終權。 人生最後的一段路,如果只剩下儀器的陪伴,是不是一種遺憾。為了讓遺憾能更少一點,立法院初審通過,要讓末期病患能多一點尊嚴少一點痛苦的離開。過去要不做CPR或是插管等維生系統,必須要四代親屬通通同意才行,修法改成只要最近親屬一人出示同意書就可以。最近親屬依民法依序,第一是配偶再來是成年子女、孫子女還有父母。 看遍太多病患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醫生鬆了好大一口氣,病房內的人在掙扎病房外的人在吵架,如果能讓安寧病房有最後的安寧,放手也是一種愛。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111161550.html 願可以走的人,可以安心放心的....一路好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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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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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院三讀 放寬末期病人拔管條件
時間:2012/12/21 撰稿‧編輯:王韋婷 新聞引據: 採訪 衛生署推廣健保卡註記安寧意願,近2年註記人數倍數成長,已達13萬人。(沈雅雯攝) 立法院院會今天(21日)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病人和家屬有權決定是否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讓病患有善終權利;另外,家屬只要1人出具同意書,即可代替病患決定是否放棄維生醫療,讓醫療人權往前邁進一大步。 末期病患全身插滿管子、四肢腫脹的樣子令人不忍,為了提昇醫療人權,立法院院會21日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確定義「安寧緩和醫療」是指減輕或免除末期病人生理、心理及靈性痛苦,施予的緩解性、支持性的醫療;「維生醫療」則是指維持末期病人生命徵象,但無治療效果,只能延長瀕死過程的醫療措施。修法也提供末期病人選擇是否要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或維生醫療,讓病人有選擇「善終」的權利。 修法的最大突破,在於放寬終止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的條件,只要病患本人或1位家屬簽署意願書,即可放棄心肺復甦術或撤除維生醫療,免去病人痛苦和家屬悔恨。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楊玉欣說:『(原音)所以這些人撤掉任何一個機器,不管是洗肝機、洗腎機、葉克膜、呼吸器、強心針等等,只要撤掉任何一個機器他就會死亡,但是現在人的痛苦就是撤不掉,因為法律要件太嚴苛,要四代同堂;所以就是讓這些極度受苦的病人,他們能夠比較合乎人性、合乎法、理、情撤除無效醫療,減除痛苦,保障生命尊嚴。』 修法也明定,意願人或醫療委任代理人在簽署意願書後,中央主管機關應將意願註記健保卡上。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spx?nid=396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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