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5, 02:23 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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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 難以啟齒的生死議題
難以啟齒的生死議題
http://www.atlaspost.com/landmark-1405860.htm 記得某天小夜,來了一個病情極度不穩定的病人,看起來是個40幾歲的青壯年,當我看到他時,他已經是整個氣管內管充滿血水,正靠著胸外按摩器不斷的「乓噗、乓噗」和強心劑及呼吸器維持他的心跳和呼吸,他,離死亡很接近... 不久之後,主治醫師與家屬解釋了病情,家屬態度逐漸能接受自己的親人即將離他遠去,於是,我們圍起床簾,讓家屬與親人做更近距離的接觸,讓他們與親人述說著最後一段話…因為…當呼吸器移除…病人的生命也算是徹底的消逝了… 「哥,你好好走,安心的走,家裡的事,我會幫你處理的」「老公,你醒一醒跟我說說話,你怎麼捨得這樣就離開我們」等等字句不斷充斥在周圍…形成一到悲傷和離別的氛圍…此時,妻子把看似國小2.3年級的兩個小孩叫過來,告訴他們「快…跟爸爸說說話」,之後映入眼簾的,是小孩滿滿驚恐的表情… 「快點阿,你們兩個,快說阿!告訴爸爸,叫他好好走…告訴他你們會好好照顧自己…」只見兩兄弟,驚恐怯步的走到病人身旁,眼眶紅紅的照著媽媽的話一字不漏說出那段字句… 看在我們的眼裡,其實很心疼,年紀那麼小的小孩,就看到如此怵目驚心的畫面,對於生與死,他們究竟了解多少…? 記得我國小三年級時,爺爺因為罹患癌症而在醫院住了好長好長一段時間,某一天半夜,爺爺從醫院被運回家中時還剩下最後一口氣,但家人並沒有把我叫醒而是選擇在隔天一早要上學時才告訴我:「爺爺已經到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永遠都不會再回來了!」。其實那時候的我早已經知道死亡是什麼,我也知道其實最深愛的爺爺已經不會再回來了,因為他再也不會爬起來。 爺爺去世後,家人便在家中舉辦喪禮,而棺材就放在一樓的大廳中,猶記當時家中的氣氛非常凝重,每天24小時的誦經都不曾間斷,家裡也來了許多沒有印象的親戚、誦經的人等等。每當我好奇想要下樓看時,母親總會不時的催促我趕快上樓,說小孩子不要那麼好奇,這不是一件非常吉利的事情。 之後仔細回想,其實,那時的我對於死亡是感到非常的不能理解,我會覺得為什麼最親愛的家人死掉我卻無法在他身旁陪伴他,甚至是等到親人死後到棺材那裡跟他說一兩句話都沒有辦法,難道人死了就是要這樣像被防疫般的與大家隔絕嗎?這樣的一個觀念對於當時年幼的我其實是非常困惑的。 對於死亡教育我感觸最深的應該就是專五時所上的安寧療護,因為我第一次接觸到繪本這種書籍也是經由這樣的課程所得知的,我印象中最深刻的繪本就是「獾的禮物」,讓許多人在看完後都能有許多的感觸,裡頭不管是插畫或是一些句子都帶給我們這些學生很大的啟發,讓我很深刻的感受到,其實懷念逝世的人並想著他過去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這些美好的回憶就是他們所帶給我最後且最珍貴的一份禮物,死亡,其實也不是這麼恐怖的一件事情,也是可以讓後人感受到很溫馨的! 與兒童談論死亡是一件非常值得重視的事情,死亡概念其實也是隨著兒童的認知發展慢慢學習而來,在生活中其實也存在許多因素影響到兒童對於死亡的看法,例如親人的死亡或是寵物死亡等;「死亡」對於許多現代人而言還是屬於禁忌的話題,尤其對於年幼的孩童來說,大家更是會避免在他們面前談論死亡議題,就如同我的母親不願意讓我去接觸整個喪禮的過程一樣,但我認為,臨終關懷和死亡教育是生死教育中很重要的一個環節,都是不容被忽視的,其實,在適當的時機跟孩童討論死亡,除了可以建立正確的生死觀念外,也可以避免孩童過度美化死亡或是輕忽生命而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坦然的給予孩童正確的死亡教育遠比苦想任何理由來逃避討論死亡議題來的重要許多。 對於經常面對生與死的醫護人員來說,更是需要去理解小朋友每個階段的身心發展及死亡教育和悲傷輔導以從旁協助並支持兒童能用正面思想去看待並討論死亡,這樣才能讓兒童懂得珍惜並了解生命的真正涵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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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9, 01:23 PM | #56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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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終不受罪 健保卡可註記「放棄急救」【聯合報╱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2010.06.18 10:09 am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5671051.shtml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包括癌末等重症患者,可直接在健保卡註記「放棄急救意願」,不必另外簽署書面文件,讓患者有權選擇拒絕無效醫療。 衛生署長楊志良日前一席「癌末急救是浪費醫療資源」的論點,引發議論,但國民健康局調查發現,九成五癌末病人未被告知來日無多,近七成願放棄急救,也促成「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昨天也說,救人是所有醫事人員天職,醫療法也規定對病況危急者,要全力救治,但醫學有其極限,無效治療只會增加病人不必要的痛苦,「多數醫療人員也都簽署,我自己也簽了」。 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草案,未來將在健保卡加註,重症末期病危時是否願放棄插管、電擊等急救措施,其法律效力等同書面意願書。 石崇良解釋,國內每年約四萬人死於癌症,其中僅三分之一簽署書面同意放棄急救,且書面文件攜帶便利性不如健保卡,若改成健保卡註記,應可提高此一比例。 石崇良認為,例如電擊、插管等侵入性行為,病人可根據個人意願,在生命末期決定是否接受急救,可讓生命終點更有尊嚴。 行政院長吳敦義裁示,安寧療護是保障末期病人醫療權益的「全人化照護」,這次修法充分尊重病患的醫療自主權,也解決臨床實務的困擾。 署長說事實卻廣被批評的一句話,現在已經步入正軌了, 看過很多人都是這樣飽受折磨,真的只能用不成人行來形容, 不過在這以前,家屬可以干預書面意願書, 加註之後呢?我想應該是一樣的吧, 尤其是有財產不清的狀況, 你有財產嗎?只要有不論多寡, 都請先好好處理吧, 除非你不怕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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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0, 11:13 AM | #57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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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應積極推廣臨終DNR的觀念 陳榮基
從前的人,大多死於家中,由家人陪伴安詳往生。近代醫學進步,很多人死於醫院。自1960年代以來,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發明,繼之以不斷發展的高科技醫學,它雖然延長了人類的壽命,但並沒有提高人臨終的生活品質。反而使醫療提供者,尤其是醫師,產生了與上天爭命的妄想,也使民眾誤信醫療萬能,人定勝天。於是越來越多的人,在醫院中因為醫師的「英勇奮戰」而痛苦的死亡。醫師不能接受病人死亡的失敗,家屬認為如未經醫師最後的CPR的急救努力,是不孝或不愛,或不忍心讓家人走了。 另一方面,癌症已成為包括台灣在內的已開發國家的第一大死因。當癌症進入末期時,醫師在使盡所有武功而知道無法救回病人時,往往「逃離」病人,讓病人無奈的承受癌末種種痛苦的折磨。相反的在臨終時又因為CPR,讓已經飽受癌症折磨的病人,再一次受到極端的痛苦,含恨而終。 幸而1967年英國的西西里。桑德思醫師終於在倫敦開辦聖克力司多福安寧院,開啟了用積極的醫療作為,以解除病人身心靈 的痛苦,讓病人安享餘生的安寧緩和醫療(Hospice palliative care) 。 此一人性化的醫療,逐漸傳播到世界各地,而於1990年傳進台灣。2000年6月7日我國立法實施「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於2002年11月23日修訂),賦予我國國民可以在臨終時選擇或拒絕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DNR)的權力,使安寧的推動有了法律的加持[2]。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自己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意願書或家人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的病人,如罹患末期疾病,臨終時可以不再受到CPR的折磨。但如在急救過程中,已被接上呼吸器,結果未能恢復呼吸時,自己簽署意願書者,得以撤除呼吸器。自己未簽署意願書者,則依法不能撤除呼吸器,只好讓病人及家人繼續承受痛苦,直到心跳自然停止。 醫療人員應該努力教育病人及社會大眾,譬如在住院須知中告知病人:「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您有權簽署『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DNR意願書)」,將可減少很多人臨終時的痛苦。將民眾簽署的「DNR意願書」註記入健保IC卡,則更能保障國民獲得善終的希望。 衛生署已於今(95)年5月委託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受理收集民眾『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及『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等資料,彙整後送交中央健康保險局,以利中央健康保險局將上述個人意願登錄到健保IC卡。在病人臨終時,生活的品質可能優於生命的延長,醫師在此時,如能尊重病人意願,提供安寧緩和醫療的照顧,並在臨終時協助病人有尊嚴的死(die in dignity)或安詳的往生(peaceful death),將是莫大的功德。 大孝與大愛應是陪伴臨終家屬,協助其坦然接受疾病,安度餘生,安詳捨報往生。病人的死亡,並非醫療的失敗,未能協助病人安詳往生,才是醫療的失敗。【本文轉載自慈濟醫學雜誌第18卷155-157頁,2006年】 情理上的衡量 能多活一天是一天!這樣的觀念有何錯誤?病患家屬或許也想多保留共處時間!如何選擇與家人告別?不孝!無情!家屬所承受的巨大社會壓力如何解決? 誰有權決定別人該不該終結生命? 預立醫療意願書的重要性!何謂死亡的尊嚴?向世界說再見的方式與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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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0, 11:19 AM | #58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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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ho.org.tw/xms/
六款相關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意願書及同意書: 1. 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印刷版).doc(註記健保IC卡用) http://www.tho.org.tw/xms/read_attach.php?id=274 2. 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doc http://www.tho.org.tw/xms/read_attach.php?id=275 3. 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doc http://www.tho.org.tw/xms/read_attach.php?id=568 4.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doc http://www.tho.org.tw/xms/read_attach.php?id=567 5.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doc http://www.tho.org.tw/xms/read_attach.php?id=575 6. 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doc http://www.tho.org.tw/xms/read_attach.php?id=279 註記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 2008健保IC卡安寧註記宣導(THO網站).pdf http://www.tho.org.tw/xms/read_attach.php?id=280 95年度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註記健保IC卡說明手冊951025.pdf http://www.tho.org.tw/xms/read_attach.php?id=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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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2, 03:52 PM | #60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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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國殯葬業主張 溶解屍體以利環保
http://udn.com/NEWS/WORLD/WOR4/5711954.shtml 【中央社╱台北7日電】 2010.07.08 04:18 am 歐盟(EU)現正考慮比利時殯葬業者的建議,即以腐蝕性溶液來溶解屍體,以顧及環保。 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根據建議,溶解後的屍體可沖入各市鎮的污水系統,再經淨水廠處理後回收使用。 根據歐盟法律,這個作法一旦獲得歐盟通過,將得以在英國施行。 支持者表示,與經營具高度污染性的火葬場或占用寶貴土地的土葬相較,這種爭議性的新作法能節約成本且合乎環保要求。 批評者則認為,這種對死者的態度,有如「科學怪人般的冷漠」,大家會對這種構想感到不安。 「法蘭德斯殯葬業協會」發言人告訴德國「明鏡週刊」(Der Spiegel),相關構想是將死者放入內有水與鹽的容器中,然後加壓,不久之後,大約兩小時,就只剩下礦物灰和液體。 歐盟執委會現正查驗,這種液體是否能沖入污水系統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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