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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要你無法對財產來源做出說明 那筆財產就是為貪污所得 也就是對貪污財產從寬認定 不像台灣...就算你家財萬貫 只要無法證明是貪污所得 還要有對價關係 否則就不能以貪污起訴 一般人的財產是可以被推算出來的 每個月賺多少錢...有幾筆收入 很快就可以知道你能擁有多少財富 不明來源的財產肯定是不當所得 公務人員的不明財產就是貪污所得 只是在台灣遲遲不通過 背後原因當然也就是XX來源不明 也只能如此推論了啦!! 不過我認為就算通過也沒啥用 因為我們的司法人員還是不敢招惹政客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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