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Google 提供的廣告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13-04-08, 01:03 PM   #1 (permalink)
管理員
 
a471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236673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323小時 | 升級還需:2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6
住址: 打狗
文章: 53368
精華: 0
現金: 330 金幣
資產: 41767772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查看文章
沒辦法

時空背景和黨籍不同

以前在野黨常笑說,黨證在手無罪釋放

現在是,黨證在手最高標準

都已經依法有據,還是被在野黨牽著鼻子走

連一個保外就醫,都於法無據,卻還可以喊得沸沸揚揚

刑法本來就是無罪推論

台灣人很神奇,不相信司法,卻相信自己的自由心證

台灣已經被搞成兩套標準的地方~~~

就以"遊戲規則"來說依法的確得讓他復職,但如果依情、依理、依德
來說他就得"自己識相"的請長假,問題是他學會了1020那套死豬不怕
滾水燙~不然你想怎麼樣的絕招,法~是他的最低道德標準....

只要"不違法"你奈我何!?...猶如威龍闖天關中的跳進來又跳出去的無賴

與其在哪邊吵得GGYY,不如著手修法!~~~~針對這種情況擬定一套
辦法,如果最後有罪定讞那就OK,若無罪定讞我們就針對他停職多久
給予補償,還給他任期(避免政敵故意興訟阻斷任職)....

衍伸遠一點..............就像蟲哥結婚

他結婚不可能父母不參與,他爹身分敏感一旦出席維安就得執行,後面
跑出來的下聘機、駙馬用國安車等等他們也是~~"依法享用",你奈他何?

就像我那有律師資格的三民主義老師說"馬路上有位老太太橘子掉滿地你
不幫她撿拾依法無罪,只是道德上你有瑕疵"......大多數我們都以德為標
準行事,無賴無恥之徒依法行事...
__________________
http://i.imgur.com/PIIFymM.gif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a471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79418, 收花文章: 22263 篇, 收花: 80315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2 位會員向 a471 送花:
rezard (2013-04-17),YaYa07 (2013-04-08)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文 回覆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2:15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