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1 (permalink) | |
管理員
![]() ![]() ![]() |
![]() 引用:
台灣已經被搞成兩套標準的地方~~~ 就以"遊戲規則"來說依法的確得讓他復職,但如果依情、依理、依德 來說他就得"自己識相"的請長假,問題是他學會了1020那套死豬不怕 滾水燙~不然你想怎麼樣的絕招,法~是他的最低道德標準.... 只要"不違法"你奈我何!?...猶如威龍闖天關中的跳進來又跳出去的無賴 與其在哪邊吵得GGYY,不如著手修法!~~~~針對這種情況擬定一套 辦法,如果最後有罪定讞那就OK,若無罪定讞我們就針對他停職多久 給予補償,還給他任期(避免政敵故意興訟阻斷任職).... 衍伸遠一點..............就像蟲哥結婚 他結婚不可能父母不參與,他爹身分敏感一旦出席維安就得執行,後面 跑出來的下聘機、駙馬用國安車等等他們也是~~"依法享用",你奈他何? 就像我那有律師資格的三民主義老師說"馬路上有位老太太橘子掉滿地你 不幫她撿拾依法無罪,只是道德上你有瑕疵"......大多數我們都以德為標 準行事,無賴無恥之徒依法行事...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
![]() |
送花文章: 794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