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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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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以前不是幹過律師 或者像我大伯那樣 為了打官司把六法全書背爛了 道聽塗說只是說論壇上片面的解說是不足夠的 並非敢針對LKKK大師爺啦!!! G大只是做了簡單的承述 1號地主不願讓出道路 那2號地主呢??? 1..2號地之間必須要有道路嗎?? 其兩旁的地也可以讓出道路 我是比較奇怪為何當初分割時 不直接就將該道路分割出來啦!!! 幹嘛還要大家互相持有再割讓 那6塊地顯然是給6個地主吧!! 不然1號地主若也持有6號地時 豈會不肯乖乖讓出道路呢?? 說再多的法條 還不如去找個當地夠力有經驗有關係的律師來擺平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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