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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很難管小孩
但可以管大人 在法律告訴時有個重要的要件 告訴者要提出你的要求 如此法官會因為你的要求而有未審先有心證的可能 (所以回顧有些名譽告訴 只要求一元象徵賠償就是這個原因) 為何要提這點 就是這個教授用錯方法 因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律代理人 你可以轉而告訴對方家長 要求以寫悔過書的方式 如有再犯就公告之 如此間接可達管教 不過 幾乎都會造成兩方有人轉學的可能 最好的方式還是召開全班的肯談會 由校方出面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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