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3 (permalink) | |
|
管理版主
![]() ![]() |
引用:
舉了錯誤的例子卻不自知 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 但若沒殺人卻要償命呢??? 你是否還要說天經地義了呢??? 江國慶案若能廢死 他就不用被冤殺了 也許你會以為那是他家的事與你無關 若有一天落到你身上或你親友身上 你還會認為天經地義的該死嗎?? 我並非贊成廢死 我也明白反廢死的原因 但這種事不該只偏向某方 罪大惡極的人該槍決 但也要留有空間讓冤枉的人有機會重生 台灣就是喜歡這樣 各執一言就以為是真理 寓言瞎子摸象中的那些大蝦 不懂得聽進另一方的意見 都自以為只有自己是對的 寓言就是要告訴我們全都錯了沒一個對的 不該廢除死刑 但也不該漠視那些被冤枉的人 王迎先若非李師科被抓 他就成了畏罪自殺 |
|
|
|
送花文章: 39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