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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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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溺愛造成~~~!!
兩萬二的手機也要多數人一個月薪水了,他念國中有何需求買這麼貴的機種款式? 未成年自己購買這麼貴的商品.......我記得他父母是可以依法要求退貨的 當年我在門市時區經理曾講過這種事情,提醒收銀的妹妹當未成年客人結帳高單價 商品時最好確認一下,最好有年紀比當事人還大的人陪同購買。免的事後其家長不 認帳要脅無償退貨..... 當電視廣告有多少小孩有吃飽問題時這個新聞真是強烈對比......這回如果沒死 下回是否就是~~~媽媽不給買賓士XXX跑車所以跳海之類的?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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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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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有一個「冷卻法」...
就是未滿法定年齡的人買了超過自身可以負擔價位的商品的時候 ... 監護人有權利以該法條把商品無條件退貨 ... 台灣有沒有類似的法條就不清楚了 ... 這還是迪西看日本動畫「打工吧!魔王大人」才知道的 ... 類似的新聞也很多 ... 重點是,金錢與經濟觀念需要從很小的時候就要教起了 ... |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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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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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未成年沒收入的金錢來源 1.平時日常生活的零用錢 2.過年長輩、父母的壓歲錢、親朋好友發的紅包 就算1來源的金額不多,只要親戚、朋友夠多,大人又沒沒收 小孩的紅包,光2的來源就足以支撐一整年的花費了(但還是看 怎麼花用啦)....尤其長輩給的,除非長輩自己都不是很好了, 不然這種壓歲錢可是很大包的~~例如你外公外婆、爺爺奶奶 是吃公家飯退休的泛公務員、國營事業人員..... 像柯市長,他爸當小學老師都可以有一千萬可以借兒子周轉... 我的第一台電腦就是我"梭哈"我的財產,我老爹才沒話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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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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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台灣有民法第75~80條,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l...76,77,78,79,80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 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 簡單來說,國二學生未經父母同意,其購買行為是無效的, (父母可以直接要求店家退錢,店家不退則必須提告來要求退錢) (也不知道有沒辦法直接叫消保官出面來處理) (只知道通常在那種情況下,店家會選擇跟學生父母討價還價, 因為手機被拆封使用了,已經是二手機了,不可能再當新機來賣, 所以店家會願意用二手價買回。。。) (如果真的進入司法程序,有些小店家會直接放給他倒, 這個部份有沒有辦法追到行號負責人來負責,就不得而知了, 而學生家長也許還得負擔訴訟費用...) 總之,麻煩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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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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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當時區經理講的個案就是一個國中生花三萬買筆電,後來大人帶 東西要求退貨,店長認為這是當面買賣又沒詐騙不同意退貨,結 果公司就收到存證信函,用上述法條來壓公司認為要無償退貨~ 最後協調是雙方退一部,要嘛你買方自己上網二手賣掉,要嘛就 是折損多少%不能原價買回..............買家最後不想損失就不退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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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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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生意坦白講只要你鈔票不是假的誰都願意賣啦~~
就像賣雙B的他會去懷疑買車的客戶年紀與資金來源是不是詐騙集團成員嗎? 連老美都賣ㄚ中VOLVO X90 SUV,僅管懷疑他的資金來源還是賣了... 法律一回事~~現實又一回事兒~~~ 現在小孩因為菸害防制法不能幫大人跑腿買菸,小時候過年時叔叔伯伯會在自家 院子擺幾桌摸幾圈,對門的伯伯有時候看我閒著,要我幫忙跑腿買香菸汽水什麼 的。那時後吩咐完買啥後最後一句通常是剩下的就給你~看你要買什麼東西吃.. 你知道嘛~大人贏錢一開心找回的可不少ㄚ~有一回我把跑腿的小費丟在罐頭空罐 裡,到了年初五倒出來算算居然快一千塊錢了....還沒算大方的直接給我吃紅的.. 有次買回來不知道幹對啥了,居然給我兩千塊吃紅?!~~ ![]() 人家是說那個叔叔自摸糊了一把大的~~~在胡牌前一把...我買東西回來... 他接過袋子順口對我.....叔叔:我小費給你沒有?~~~香菸紅的有嗎? 我則回他~~~"你等下才發~~紅的沒~銀<贏>的有~~銀<贏>的很多 於是我拿到3千6紅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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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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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因為不像刑法那樣, 存在著【主動的強制力】... (你不賠錢就抓去關, 關1天抵數千元) 所以即使判決店家敗訴, 店家依然可以不理你... (行號直接收掉, 放給他倒即可) 先前就有一例是...員工跟顧主的糾紛, 告上法院, 結果法院判決顧主要支付員工 xxxxx 元... 而該顧主照樣不付...還在事後嗆該名離職員工, 法院判賠又如何, 我就是不付啦!! 而員工如果要透過法院行使債權, 申請假扣押, 還得自備1成的金額之類的... 總而言之, 真的沒那麼簡單的, 有限責任的行號跟企業, 真的就只負擔有限的責任, 法人要倒(等同於死亡), 是非常容易的事... 除非法令有修改, 能夠對負責人進行【無限責任】的追債... 但這完全違反有限責任的初衷 (早期是存在著無限公司與兩合公司, 但現在都看不到了) 反正, .........走法律途徑通常只是要讓店家願意坐下來跟消費者協商, 各退一步, 以求雙贏.... 畢竟小朋友跑來買是事實, 當下店家一定有詢問父母是否同意, 而小朋友一定說謊, 這個部份硬要扯也是可以扯不完的 而且店家真的要放給他倒再重新開一間行號也麻煩... =========================== 補充一下個我在夜市看到的... 那種喊價的攤位, 曾經有店家賣 PSP (不是sony那個, sony那個不叫psp), 反正就是大陸的山寨貨就對了, 結果有1個中學生(一看就知道是國中生), 喊了價, 然後攤位老闆馬上問:你確定要買嗎?媽媽不會罵嗎?媽媽有同意你買嗎? 結果那名學生說:今天不買明天也會買, 然後攤位老闆說:這不是sony的哦,sony那不是psp哦(註:sony的psp正確名稱叫 PlayStation Portable) 攤位老闆說:我們賣的是psp,是可以上網下載遊戲的那種(然後講了一堆有的沒的) 最後當然就是那名學生買下來了。。。 (後續事件就不知道了,因為是夜市擺攤的) (父母有沒有氣到跑去找擺攤的老闆談,就不得而知了) ============================= 再補充一下,有些店家會對未成年人的父母說: 我有再三跟你的小孩確認過,他說是你同意的, 你沒同意,那就表示他騙我,他對我進行詐騙行為, 我認為他意圖以詐騙方式騙取iphone6去玩,然後再拿來退貨, 你硬要我無條件退錢的話我就告他, 反正要告大家來告。。。 (再來就是看誰比較有法律常識了,通常也是學生的父母會妥協,同意讓店家用二手價買回) (當然啦:遇上本身是律師的父母就又是另一回事了,但小朋友一定會怕的, 就算絕對沒事,小朋友也會有陰影。。。) ============================== 再補充一下(手太癢了)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1611101608273 知識+ 的內容,(只要被判賠的人名下沒有任何財產,你就拿他沒軋) 此帖於 2015-01-18 01:30 AM 被 cwvdavi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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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營養午餐收回扣27萬 前校長判刑5年 | YaYa07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 3 | 2012-05-28 12:34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