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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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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哪個國家投資,標準就跟著該國法律定的 黑心油風波爆發後,頂新不就是公開宣示在大陸生產的原料跟台灣的完全不同 他們難道不知對岸耍狠起來,食安可以從無期判到死刑,魏家當然要澄清也不敢在對岸冒風險 美國檢察官是民選出來,他們不敢像台灣證據不足下亂起訴 檢察官能否續任的簡單指標是"定罪率",檢察官起訴的案件老是上了法院被打槍判無罪,根本就混不下去 何況,他們是一審定生死,上訴的權利是歸被告,倘若檢察官不用功一審輸了,案件就定讞不得上訴,這個設定使他們更加慎重蒐集證據 我們沒有退場機制,檢察官起訴率高定罪率低,完全無所謂,還可以幹到退休領月退 如果我是檢察官也沒什麼企圖心要更上一層樓,反正分到刑案要承辦,草草起訴交差,將來就算無罪定讞不知是多少年後的事,不出大錯混到退休就好 台灣最大問題是檢察官,他們要放水比法官更容易,因為一,二審法官是用抽籤抽出來,抽到恐龍或是易被收買的靠機遇,而且,三審法官是法律審,只有在最後宣判才知是誰在審理,,要關說或收買困難度很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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