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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依法官的意思是警察應該只要追在後面就好 聯絡其他警察一起來圍捕.................. 若是兩個毒犯開車太快出了事情, 那女駕駛自行負責生死嗎?? 還是要指責警察追得太緊才導致毒犯太緊張出車禍呢??? 難道是要警察以後碰到這種情形時, 只要打電話通報就好 其實那個女駕駛也是想不開 巴著車子不放要幹嘛呢??? 交給警察去處理就好了 何必拿自己的命去賭呢???? 也可以說警察看到他一直巴著車子不放 情急之下才不得不去追撞毒犯的啦!!! 要說警察搶功, 我認為太沉重了 當時是突發緊急狀況, 大概沒時間去想這些吧!!! 只是事後想掩飾過錯, 這點是要檢討改善的 到處都有監視器, 警察自己都不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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