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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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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國際法上一個嫌犯有多國要求引渡有優先順序的 人在當地犯罪是第一優先審理 受害人所在地點或所在國是第二 犯罪者的國籍地是第三 你的假設跑到菲律賓得看台灣和香港跟菲國有沒有互相簽司法引渡 假設都有締約,該名人士正常入境菲律賓沒有違法,只能透過司法互助引渡到台灣/香港受審 結論~犯罪地點在香港,香港是第一順位,所以交給香港 同理,就法論法,先不論我們跟肯亞沒有邦交 第一位是肯亞政府,可是詐欺罪受害人在中國大陸,肯亞政府沒有審理這項罪名(新聞清楚表示判無罪並沒有包括詐欺罪) 因此引渡交給中國合法合理,因為犯罪者是台灣人,所以台灣是第三順位,沒人說不能爭,倘若肯亞跟我們關係良好交給我們並無不可(國際政治現實,除了法理還有講求實力的) 幾年前美國有位留學生在義大利,好像跟幾位同學玩4P,弄死了一個英國女留學生 (有改編成電影) 這位美國女學生跳回美國,後來義大利群情憤慨,美國只好把人引渡送回義大利受審 因為命案發生在義大利,義大利是第一優先享有司法管轄權 死者為英國人,理論上排第一的義大利在審判,英國也沒理由要求引渡,更何況排第三的美國 PS:有網民開玩笑說,詐騙集團學聰明點,下次要騙就挑個台灣人來騙,騙一個就夠,這樣我們既有國籍法以及也有受害人為由,要求送回台灣,至少法理上站得住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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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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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是要遣送回大陸受審的
媒體與綠色政客炒作 大陸釋出善意讓這些詐騙歹徒送回台灣 但台灣人並不領情, 當成理所當然該由台灣判決 如果台灣判決很公正, 也很嚴厲的話, 也就算了 白癡智障都知道台灣是輕輕放下, 為首者頂多判個五六年 於是就可看到這些詐騙歹徒一而再的詐騙新聞 讓人看到那些反廢死的支持這些詐騙歹徒回台審判 就讓人作嘔想吐, 他XXX的!! P個反廢死!!! 怎不將這些詐騙歹徒送到大陸重重的審判呢?? 蔡政府不願承認92共識 老共那也就不願再給台灣任何善意 應該就是這次不再放過詐騙歹徒 依法遣送回大陸接受老共的法律制裁了 最好如此, 看以後還有哪個台灣詐騙歹徒敢在海外繼續行騙了 那些詐騙歹徒都是年輕人居多, 男男女女的 早該拿出魄力來面對這些詐騙團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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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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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為何詐騙猖獗就是司法對他們太好
(法庭上只要說花光,關個1~3年就有幾十箱茶葉罐可以享受...) 好到 亞太詐騙皇帝可以裝漏尿得到回家殊榮 最好是在大陸勞改20年不要回來最好 當然這次的事件 有點點不依據慣例 那就是告訴你們家屬 請督促你們的菜媽不要想玩分裂文字遊戲 不然以後台灣難民就算跑到外國只要犯罪 很可能就是被送到大陸去勞改 ![]() ![]() ![]() ============ 這些海外詐欺嫌疑人 到台灣法庭又 不會有被害者指認 最後還不是大多無罪釋放 所以這年頭才流行跑到國外詐騙 被抓送回台灣也只有不到 20%會被定罪 像去度假 (看那個症絕還不肯做工罵監所不舒服) 看電視那群人在大陸還有人遮遮掩掩 又不是在故鄉台灣還遮掩 那不是作賊心虛嗎? 還無罪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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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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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以人廢言,難得他有一次講人話
幾年前菲律賓把台灣詐騙集團遣返中國大陸的舊聞 呂副除了說國際法合理外,也提到的刑法領域外是下面這一條,詐欺罪是五年以下,倘若在領域外犯詐欺是不適用 刑法第7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不涉主權的跨國犯罪 呂秀蓮:台嫌送陸 依法合理 中國時報【朱真楷、林郁平、王已由、陳筑君╱台北報導】 菲律賓遣送十四名台灣詐欺犯至中國大陸,引發朝野譁然,但前副總統呂秀蓮昨天指出,整起案件是「不涉主權的跨國犯罪行為」,而且如果要是真的遣送回台,台灣恐怕也是無法可罰,最後還是只能釋放;她呼籲各界理性思考,不應意識形態化。 呂秀蓮並以維基解密網站創辦人艾山吉遭控性侵案為例表示,澳大利亞籍的艾山吉,被指控在瑞典性侵兩名女性,事後在英國遭到逮捕,但澳大利亞政府並沒介入,也未因此認為主權受到損害。 呂秀蓮進一步說,檢視中華民國刑法會發現,即使台灣當局順利引渡十四人回台,這批人還是不適用刑法「領域外」特定犯罪的相關規定,最後還是只能釋放。 不僅如此,這起案件的行為地在菲律賓,被害人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如果北京主張被害人的國籍管轄權,要求引渡嫌犯至大陸受審,依國際法而言是合理的。 https://tw.news.yahoo.com/%E4%B8%8D%...10117-1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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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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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這類詐騙集團的家屬,他們的行為相當可惡
兒子在肯亞幹什麼事不清楚?都被關了一年,官司訴訟時怎麼沒有向台灣政府求助? 等到知道要遣送大陸時,才跑出來喊冤?然後被有心政客利用,大肆攻擊政府和對岸的做法 原來是被招募到大陸集合,在大陸出發到肯亞,難怪人家會全部送回大陸 綠媒和名嘴誤導大眾,一直強調擄人以及肯亞判無罪兩項,來控訴阿共無理及馬政府無能 非法入境 肯亞:從大陸來就遣大陸 針對肯亞警方將台灣人遣送到大陸一事,肯亞內政部發言人約卡十一日表示,這些台灣人非法滯留肯亞,肯亞把他們遣送回他們來自的地方,他們從大陸來到肯亞,因此遣回大陸。 約卡(Mwenda Njoka)接受路透電話訪問時說:「他們來自中國,我們把他們送回中國,通常你非法去到另一個國家,你會被送回你上次出境的港口(機場)。」 針對肯亞警方使用武力強押台灣人,約卡回應說:「肯亞警方有義務確保非法滯留在此地的人被送回他們來自的地方。」約卡說,這些台灣人經由大陸非法進入肯亞,他們「沒有合法的文件」。至於台灣為此批評大陸,約卡說:「我們不想介入。」 肯亞與台灣無邦交,是大陸的邦交國。肯亞上周宣布大陸將貸款六億美元給肯亞,「協助填補二○一五/一六年的預算赤字」。肯亞一名官員說:「我們即將敲定融資協議,預期資金很快就會到位。」 被遣送到大陸的台灣人屬於一個詐騙集團,二○一四年與集團內的大陸人在肯亞首都奈洛比被捕。他們被台灣的詐騙集團招募到非洲,被捕後,來自台灣的集團首腦很快逃離肯亞。 網路媒體Quartz報導,這些嫌犯不會說英文,在肯亞舉目無親,搞不清楚法津程序,審訊時又沒有翻譯,證人也未出現,因此審判一延再延。報導說,他們被關押期間,大陸駐肯亞大使館從未提供協助,只有靠家鄉寄訴訟費。每次開庭大陸大使館會派一名代表和一名律師到場,但沒有介入,僅要求宣判後將他們遣送到大陸。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a4%a7%e9%99%b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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