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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論
"如果薪水誘人 或工作有前景,那或許員工不會太在意" 從法律上來看 除非是特定職業且報勞工局核准之責任制工作 (或簽約性的工作) 否則絕大多數這個做法是違反一些法令的 https://www.goodjob.life/labor-right...9CAOQ8u6ucgc0O <<裡面有提到那些是 【特定職業】(大概在中間文字段) 現在的台灣流行看不慣直接跟你翻臉 或以後離職報復性搞你 所以現在能解決就趕快不要逃避 如果沒有內部的 員工申訴管道 (公會 or 處理委員會) 看看有沒有法律部門可提醒之 也沒有那最後只能 向政府 勞動檢查申訴管道 提出訴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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