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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9-09-04, 11:15 PM   #31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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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cloudchine 查看文章
難民法本來就有很大爭議

港澳地區根據憲法,也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只是退守台灣後失去內地治權,也失去港澳回歸後的治權

把港澳人民納入難民或政治犯,不是很奇怪嗎?

兩岸分治後的地區人民,一旦認定是港澳人士有難民資格,把他們當成是一個國家看待

豈不是"法理台獨"?


我們這裡有綠綠要號召支持香港,也辦個反送中遊行

最新消息,人家特首正式宣告撤回逃犯條例

香港政府都讓步撤回了,我們這裡的人還要辦遊行嗎?
那就把他們列為中華民國港、澳淪陷區受難同胞....簡稱港澳災胞

不對啊!~~台灣國不是中華民國,故港澳淪陷區就不成立了....

那就請台灣國元首令台灣國行政院長搞一個難民法....
a471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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