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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1/5/1q9ab.html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賴又嘉台北1日電)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扁家子女、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等人涉偽證案,法院今天一審判陳敏薰1年半,是被判刑最重的被告。法官指出,陳敏薰犯後態度不佳,因此重判。 陳敏薰去年在特偵組偵辦扁案時向特偵組證稱,去過官邸向吳淑珍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職位,但今年4月陳敏薰到法院作證,卻改口說從未向吳淑珍提及大華董座一事,證詞明顯與偵查筆錄不符。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陳敏薰民國93年4月1日交付吳淑珍新台幣1000萬元,並藉機向吳淑珍表示有意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隨後前總統陳水扁就打電話給時任財政部長的林全要求辦理。 但陳敏薰今年4月2日到法院與吳淑珍對質時,對於案件有重要關係的事項,卻作多次虛偽陳述,事證明確,且陳敏薰自始至終都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加上陳敏薰犯案時間不符減刑條例適用,因此無法減刑,目前全案可再上訴。980901 =============== 對照另外一篇新聞 到底甚麼是96年減刑條例???? 為什麼吳淑珍一家都可以減刑,而陳不可以? 況且我覺得奇怪的是 陳應該知道罪證確鑿,就該學吳淑珍,裝得乖乖認錯 還可以獲得減刑,為什麼陳也不認罪呢? |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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