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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6-04, 08:30 AM   #1
古里特 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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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新聞轉貼 - 工程圖利 中市議員游民哲判6年半

台中市議員游民哲被控利用議員身分,向台中市政府施壓,違法在土地上建廟、蓋橋,並將土地轉賣他人。最高法院今天判他6年6月、褫奪公權5年。全案定讞。

游民哲對此表示,身為議員,原本就有提案與建議權,建橋的准駁,權責在市政府,市府也曾派員一同會勘,也沒有一毛錢進到他口袋,現在卻把罪加在他身上,並不公平。游民哲說,如今他一心學佛,即使要坐冤獄,仍會認命而坦然面對。

根據法院判決,游民哲在民國91年間透過管道承租台中市1處國有文教用地,並明知該土地不得興建地上物,卻隱瞞實情,說服1間廟宇住持出資新台幣400萬元在地上興建廟宇,游每月收取10萬元租金。

事後游民哲假借爭取興建拖吊車便捷橋梁,向市府施壓更改橋梁出入口,最後使得橋梁形同寺廟的出入通道,再變賣廟宇獲利千萬元。

雖然游民哲始終否認貪污,但一審時,法院判游民哲7年2月。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合議庭仍認為他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當中的圖利罪,破壞民眾對市議員的信賴,判他6年6月、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被告不服,全案判決確定。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5642002.shtml

剛好看到這則新聞

因為有政府官員貪污舞弊,還是一個議員

很少會被定讞,還被媒體報導出來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古里特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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