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3, 10:49 A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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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1/4署醫淪陷 還有未爆彈
:2011/04/03 02:13 甘嘉雯/桃園報導
中國時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署立醫院爆發採購弊案,由南到北包括基隆、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及離島的澎湖醫院都涉入。署立醫院共廿八間,已七間醫院淪陷,況且依檢調掌握事證,不排除有其他醫院涉案,目前各醫院已是「皮皮剉」。有涉案人可能托出案情、轉列汙點證人以求自保。 京鑽、宜德、創世達三間與署立醫院來往密切公司,長期投標公家醫院業務,檢調掌握他們合作投標均享利益,其中兩公司負責人因情節重大收押,也有人交保候傳。據指出,能從關係人轉為證人,在於能說出多少實情及提出多少證據。 署立醫院爆發弊案至今已有八人收押,據了解,院長級以上的高官多由廠商高層人員接觸,他們都否認熟識對方。 但檢調掌握的資料顯示,他們彼此之間不但熟稔,還有不正常資金往來,懷疑他們創造投資等不同名目名義長期收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3/4/2p63t.html -------------------------------------------------- 社會貪污的風氣不會因前總統被關而減少 現今學歷高社會地位崇高的法官,醫師,教授...通通都淪陷,還有哪個行業不貪? 記得王前法務部長上台時發下豪語,貪污這兩個字以後在台灣變成笑話,結果理想沒實現他自己先變成笑話 還有,當官者下台靠智慧,下台的時機也很重要,楊前署長下台後才爆發弊案,已經沒他的事了,倘若他還在位,以他的個性必然是媒體追逐的焦點..現在新手署長也可以推諉剛上台怎可要他負責任? ps:看來馬連任之路變數越來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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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6, 09:03 AM | #6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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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同
只要給予合理的利潤"貪汙"即可 官員貪污自古以來皆有 中國古代出了一個最有名的皇帝,專門整治貪汙 那就是臭頭皇帝--朱元璋 他是窮苦人家的平民老百姓出身,深知民間疾苦 當上皇帝之後,發憤圖強要肅清貪污惡習 用盡各種手段,甚至是殘忍的手段,都仍無法肅清貪污 歷史家有分析認為,是因為朱元璋給的官員俸祿無法豐衣足食 造成諸多官員寧願鋌而走險,在朱元璋的嚴刑峻法下貪汙 說這麼多 我一直都認同,合理的貪污去維持這個社會的秩序 可以參閱--作者吳思的"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遊戲" |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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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6, 05:42 PM | #7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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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今的中國大陸同樣的弊端也是中央集權,看看重慶的例子,一個公安局長像土皇帝一樣,中央要肅貪整治竟然要像古代般派個八府巡案大人去偵辦,連公安局長都要外調...可見國土太大要整治不容易 台灣有多大?要管有哪麼難嗎?香港,新加坡都是土地不大的國土,要嚴管不難,重點是肅貪的制度和法律不健全,說再多都沒用 貪污罪七年起跳,哪怕判個七年,扣除假釋,沒關幾年就放出來,如果污千萬甚至過億以上,投資報酬是划得來的 何況我國貪污定罪率不高,經常在最高法院與高等法院發回更審來更審去,沒十年八載沒法判下來,中間還有透過管道等風聲過後找司法黃牛... 請問..為什麼不貪? 今天若然像新加坡及香港的嚴格法律,一旦發現財產超過收入,沒法解釋清楚,送到法院就可以定罪送去坐牢,檢方也不用花費太大的功夫,一翻兩瞪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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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7, 08:46 AM | #8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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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性本貪的角度 其實人都有一定的慾望(貪欲、色慾等等) 但會有一定的道德理智在,而這個道德理智會隨著法律和規範有所控制 但新加坡和香港就沒有貪污嗎? 我認為一定是有的,只是在合理的範圍之內,不會被爆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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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9, 12:47 AM | #9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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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弊案 法界:集體性貪瀆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6250683.shtml 2011.04.02 07:18 pm 署立醫院採購弊案愈演愈烈,法界說這是樁「內神通外鬼」集體性貪瀆,涉案官員從衛生署核心至外圍的署立醫院院長,層級相當高,為防範類似弊案發生,未來除公開招標、透明化審查外,還要專業人士介入評估,多角監督才能避免貪瀆事件。 【2011/04/02 聯合報】@ http://udn.com/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只要是「公部門採購」就很難無弊案發生 私人機構的「採購」部門,按常理應也是廠商拜訪重地 就不知私人企業的老闆用何妙招,杜絕弊端 |
__________________ 老子道德經: 不執著「有」,也不執著「沒有」 不強求,不放棄,盡力而為,順其自然,「利他」就是「利己」 在諸多紛亂的雜音中 如何「入境」,而不「著境」? 如何在他人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取得平衡? 如何在「懷疑」與「信任」間,保持清明的思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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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9, 10:55 AM | #10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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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貪污就是貪污,是非對錯很清楚,貪錢的請你去做生意或投機事業,不要當公務員 正因人性本貪的一面,法律層層把關是希望把貪污犯罪率降到最低 香港有沒有貪?曾問過香港友人,香港官員貪污的新聞印象中不知多少年沒看過,不是他們多清高,而是沒有管道貪及不敢貪 這也是拜其中一項匿名檢舉制度做得好,因為有人送錢,必然影響公平性,競爭者有人不服當然會去檢舉,除非收錢和送錢兩者能做到天衣無縫,貪官從被廉署請去喝咖啡後起訴定罪直至坐牢也會不知道檢舉人是誰 哪有像台灣法官把秘密證人身分公開,被告得知還派人去千里追殺證人..哪位法官雖然被起訴,但官官相護一審判無罪 ps:去年以前香港有位財經高官因為趕在宣告調整外國車輛進口稅前購入國外名車,香港社會輿論嘩然,連這種貪小便宜的行為都被罵到臭頭,最後丟官下台,老百姓心惡痛絕的事,貪污就是貪污沒有半點妥協的空間,不敢說能完全絕跡,來一個抓一個,也是人性的考驗,看公務員想貪敢不敢賭一把不會被抓到 此帖於 2011-04-09 11:06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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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9, 11:05 AM | #11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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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們只罵反對黨...絕對容忍支持政黨的任何非法行為 貪污??那是說另一個黨的惡行而已 顏色對了...貪再多也是很可愛的很正義的 台灣人很痛恨貪污...不過要先看一下顏色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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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0, 01:40 AM | #1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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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檢舉人誣告或廉政公署「查無實證」時 會對檢舉人有所處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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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0, 08:59 AM | #1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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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分兩個層次
是否胡亂檢舉誣告,很容易查出來,廉政公署成立後,在電視上打廣告宣導,誣告要負刑責 據友人說,如果檢舉真有其事,只是他們沒法查到足以起訴的證據,但,足以證明檢舉人並非無中生有理論上是不罰 其實,檢舉人不會像我們台灣一樣,案件起訴後要作秘密證人,身分容易曝光或在筆錄內容被辯護律師發現 因為,這是香港廉政公署握有尚方寶劍~"財產不明罪",只要查到公務員有金錢收入異常,事後沒法解釋就能定罪,所以無需要求檢舉人作證人,自然不會出現在筆錄或起訴書內 重點是敢去檢舉,絕不可能是道聽塗說,不是相關當事人,就是看不過眼的下屬和同事,而且,人家的廉政專員訓練有素,第一次與檢舉人會談理論上能判斷是否誣告,會當面提醒檢舉人 兩年前看新聞報導,香港公務員貪污率一直很低,廉署閒置的人手多,他們做了一些替行政機構改革工程,找來不同部以及不同層級"退休公務員",從約談中理解每個單位哪個環節最容易出問題(貪污),然後整理出報告提交行政局 上述的工程有兩個好處,一來廉政人員更了解各層和各部門的公務員如何利用漏洞污錢,將來調查也容易入手,二來, 用作行政局管理階層改善作業流程防止公務員作怪 我想早年成立的一段時間,利用廉署檢舉制度公報私仇來誣告的個案應該不少,直到今天已運作了幾十年相當純熟,加上政府的教育和宣導,誣告的個案只會越來越少,制度的建立不是一步能登天,是做與不做的問題,人家也不斷摸索成長,成立之初正是五億探長雷洛的年代,警察無人不貪,辦到警員人人自危差點大罷工,港督出來設個停損點,用特赦方法既往不究來解決 此帖於 2011-04-10 09:38 AM 被 barrie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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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0, 09:53 AM | #15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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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一堆制度跟法規到立院,全都擺在裡面不議。 如果我們的檢調系統跟司法對待民代跟政治人物的態度跟調查基層公務員一樣,不用什麼廉政公署,既有的制度就可以讓人投鼠忌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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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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