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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4, 08:56 PM | #1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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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馬總統:不動產交易未來以實價登錄,土地徵收改採用市價
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24日親自召開記者會,宣布政府將修改土地徵收條例,由公告現值改為市價徵收,未來地方政府將每6個月評定一次,而非現在1年公告一次。另外,不動產交易以實價登錄。 馬總統在蕭萬長副總統、行政院院長吳敦義、副院長陳冲、內政部長江宜樺、財政部長李述德等人陪同下,針對土地、居住及租稅等議題召開記者會。 馬總統說,這一年來發生好幾次因為土地徵收引起的抗爭,同時部分地區的房價也高居不下,讓年輕人對這種所得差距感到不安與焦慮,政府做了開徵奢侈稅、推動興建合宜住宅與社會住宅、中央銀行加強不動產貸款風險管控、行政院核定廢止暫停徵收空地稅的行政命令,以及限縮路外停車場不得適用千分之十優惠稅率,改依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課徵地價稅;財政部積極清查假農舍、真豪宅,以及非自用高價住宅等措施。 馬總統說,這些措施有的是修法,有的是行政措施,只是一個起步,需要進一步法制化,負責任的政府應該堅定追求土地正義、居住正義及租稅正義,讓國民有安居樂業的環境。 馬總統說,未來將修正《土地徵收條例》,土地以市價徵收;目前行政院已經將內政部所擬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審議完畢,會在25日的院會安排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朝野都能支持這項法案,能夠在下會期順利通過。 馬總統指出,在這個修正草案中,除明定土地徵收必須符合公益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外,也規定除非基於公益性之公共事業或重大國家建設的必要,不得徵收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以保護寶貴的土地資源及確保糧食安全。 馬總統說,在徵收補償制度方面,政府也將改採以市價徵收補償,將目前依公告現值加成徵收補償的方式,改為按照市價徵收補償。未來地方政府必須要每6個月評定一次被徵收地區的正常交易價格,也就是所謂的「市價」,改變目前由縣市政府每年公布土地現值的做法,以這樣的方式做為需地機關發放徵收補償的依據。 此外,馬總統還說,不動產交易以實價登錄,建立公開透明制度;加徵空地稅,防範囤地、養地;加速推動《住宅法》的立法;政府不會對自用住宅加稅。 http://www.nownews.com/2011/08/24/91-2737712.htm 這是一個早就該做的正確事情 只是也會引起極大反彈 對總統大選很不利 不過如果真的實施 可以有效的降低房屋的成交與價格 當然也可以增加國家的稅收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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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6, 10:06 PM | #8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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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改用市價,不動產交易以實價登錄。
個人覺得有底下問題: 1、市價的依據基準如何得知? 高估了,檢調馬上用圖利罪辦公務員,低估了,結果不是跟既有公告地價一樣。 2.依孫中山所提出的漲價歸公::「地主如果以多報少,他一定怕政府要照價收買,吃地價的虧;如果以少報多,他又怕政府要照價抽稅,吃重稅的虧。在利害兩方面互相比較,他一定不情願多報,也不情願少報,要定一個折中的價值,把實在的市價報告到政府。」 原先公告地價的基準就是由地主自行申報市價,再由政府評定公告地價。 重點來了... 市價的評定,政府根本沒有那麼多能力審核每一筆正確交易金額。 這跟所得稅報稅一樣,一樣會有人逃漏稅,但受薪階級因為每一筆薪水都被鎖定,難以逃漏稅。 但企業逃稅方式就有很多種。 所以真實交易市價,在民間買賣雙方刻意隱瞞之下,照市價徵收仍然有其困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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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31, 07:48 PM | #13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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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市價聽起來是很公平
但市價卻是一個很不穩定的價格 爭議性比較大的認定 公告地價聽起來很可笑 其實是比較穩定的作法 他的問題其實是公告地價離市價太遠 如果接近市價的公告地價就很完美了 人們在繳稅時..都希望公告地價越低越好 當被徵收時卻又希望公告地價越高越好 說穿了不就是個貪字 反過政府也一樣啦!! 繳稅時最好是越高越好...收購時是越低越好 我覺得土地國有是最好...大家都不用繳稅 連續繳所得稅三年者可分配到一間房屋 稅繳得越多...房屋坪數就越大 這樣就不需要炒作房屋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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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1, 08:42 AM | #14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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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交易價格透明化+實質課稅 公告地價盡量以實際交易價格為準 但這些都牽扯太多利益 根本是非常困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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