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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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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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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民主社會從來沒有"尊重過少數",這是政治人物掛在嘴邊"虛偽的美麗謊言",不然立院何需比人頭?法案協商不成,就不要通過,為何不尊重少數的在野黨? 都更法是惡法?2007年修正,三黨無異議通過,哪時學者專家或媒體有大肆宣揚這是惡法以及違憲?有人看得出有問題,當初就應該馬上提釋憲?(政治議題效率都比較高?真調會藍營在立院通過,馬上就提釋憲) 運作了五年,今天拆王家房子時,好像大家才如夢初醒,原來這是惡法?北市府三位人權顧問,2007年修法時你們在哪裡?有沒有想過都更法是違憲去提釋憲?沒有?因為媒體沒有炒作,而且事不關己,不符合扮清高沽名釣譽的時機? 五年前修的法,現在才來叫,這是啥教授學者,我們最看不起這類人,少來這一套了?你們是專家什事是違憲一早知道,沒有任何行動,現在一副正義的嘴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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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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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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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棟老宅夷為平地吹皺一池春水阿.......
六十年的建築不漏水沒出問題,可見當年起造時多真材實料.... 有時候錢還真不是問題,這讓我想起鄰居阿伯的那輛速利1.2, 車身完整無鏽蝕,內裝完好無損壞,座椅還用椅套包住保證原裝 ,引擎無漏油馬力十足。請問這輛車拿去報廢是不是有點浪費? 還有!零件耗材便宜得要命,每間修車廠汽修科學生都會維修, 難道就因為車齡大了就得壓掉?.....馬路上的車有的車況還沒他 好呢........應該有個退場機制才對,人人強迫參加不太公平...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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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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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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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釋憲要如何提?什麼人、在什麼情況下有資格提? 受害者可以提,但必須在確定判決之後,對適用法律發生牴觸憲法疑義 行政機關執行業務時對適用法律發生牴觸憲法疑義時(如前文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所述) 法官審判時對適用法律發生牴觸憲法疑義時 再來是立法委員… 詳細程序及規定有興趣者可以google一下… 這些規定,一方面是減少大法官工作量,另方面可減少濫用司法資源… 如果任何人對法律有疑義、隨時可以提釋憲案,法律條文多如牛毛,再加上大量的行政法規,15位大法官肯定忙死… 其他人,只能向民意機關(立法院、監察院)提陳情 陳情要多久才能訂定或修改法律?google一下柯媽媽推動汽機車第三責任險立法 沒記錯話好像十幾年… 曠日費時又沒有效率…尋常人是不會去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再說立法、修法程序… b大對時事政治的觀察及精闢見解…屢屢令人折服… 對於利益圑體為了本身利益,向立法人員、甚至政府施壓以達到目的…相信您不會陌生 法律原本是保護人民、解決爭議, 但不可否認,有些立法實際上是某些利益圑體遊說、資助立委,各方勢力運作的結果… 用公益的漂亮糖衣 包裹特定利益圑體的某些利益… 這種立法在世界各國所在多見… 美國是世界公認最民主國家…其利益圑體遊說、明的暗的資助國會議員… 讓議員訂立對該利益圑體有利法案…甚至影響政府重大決策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軍火商,其對議員、政府的影響大到被研究者 將他們三者稱為鐵三角… 所以…我們的立法院有沒可能受某些圑體影響,訂定對那些圑体有利的法案 對這些權力角力之後訂下的法律,試問有權去執疑、提釋憲的立法諸公…於立法、修法後會再去提釋憲嗎? 沒出問題時,就當作沒看見吧 法律並不是一定訂就不去動它… 有問題、不合時宜的的法律不只都更法… 這就是為什麼每年一堆法律被修正… 每年修改許多營建法規,97、98、99民法親屬、債權、物權篇大修是最好的例子 現在,這件事情發生,大家注意力放到這裡,正好有施力點督促立法者訂定更符合公益、更能保障人民權益的法律,這才是法治國家最好的做法 題外話: 個人覺得郝龍斌是有魄力、有執行力的好官 他在環保署長任內施行的政策:禁用免洗餐具、禁止使用塑膠袋 或許造成外食時的不方便、很多人罵他 但不可否認,這兩項是對後代子孫、對整個地球非常好的政策 福國利民,能減少戴奧辛、塑化劑的攝取,對身體健康是有益的 只可惜,他的幕僚、事務官輕忽,給他的資訊不夠他做正確的判斷,造成他從政生涯的重大危機 就像胡自強說的:這件事,執行不執行都錯,都更法的確有檢討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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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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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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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在我家,那是養我媽跟我舅舅跟叔公們長大成人結婚生子,現在連孫都排上了 如果還是以前的佃農制,品種改良或是農會產銷班那些,根本不可能出現,我們大概連吃個米都嫌貴,聽說以前沒有農田的人連蕃薯都吃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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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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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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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歸那句老話....利益擺不攏所以協商破裂
至於箇中奧妙當事人也不會公開明說,倘若可以知道其中奧妙 那這問題也就有解了。這是過去我幹領導的心得...... 王家是兩間透天厝,變成大樓後可能得.... 1.交大樓管理費,這開支猶如無底洞而且房子越大收越多, 一個月算3000好了,一年36000台幣,十年36就36萬了。 繳滿20年可以換一輛國產轎車...... 2.如上述的,原王家土地地坪約50,兩棟建物建坪多少不知, 建商給4戶+車位權狀建坪合計不知有無200坪,一戶算50坪。 扣掉公設比實際使用的肯定還更少,萬一比原先的少他當然不 願意...... 3.失去隱形利益,比方說風水......這屋子吉利過去幾十年讓他家 財源滾滾自認地靈人傑他不想轉手,或者有店租收入等外人看不 出來的收益..... 4.無形壓力,老人家比較不願意背上"賣祖產"的罪名在身上,因此 他們大多以拖待變直到不得已,否則他們不想發生在自己身上。 有傳承的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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