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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30, 04:55 AM | #1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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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員警真心話 「我們有執法膽量、但社會讓人心寒」
夜市倒車撞死女童的案件,大家除了心痛,也興起一陣關於警方為什麼不開槍的討論。網友在《靠北警察》貼文,他說「我們絕對有執法的膽量,以及承擔結果的勇氣,但這個社會總是讓我們心寒」。
網友說,如果今天開了槍,想必法官會說「嫌犯沒有攻擊員警,只是保護自身自由而逃逸,員警違反比例原則。」家屬「我的孩子很乖都是朋友帶壞她才會吸毒」馬後炮民眾「市場可以開槍嗎?路人安全不用著想嗎?」政客「怎麼可以只談要給警察有多大的權力,而不談出事時該負多大的責任呢?」 網友最後寫下, 「就算現在人抓到了,反正最後還是有教化可能就被放出來,警察抓,法官放,放了再繼續抓,沒有人制衡臺灣法界的自大傲慢,台灣人玩的是法條正義、程序正義、鍵盤正義,卻提不出有效解決方法,雙手一攤又是警察要登板救援」、「司法的傲慢讓警察真的無所適從了…我不知道,在這個制度下,我應該堅持心中的正義,還是少做少錯就好!」(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60429/849633/ 那些P話, 台灣民眾都已倒背如流朗朗上口了 這就是言論自由, 這就是我們大家都要的民主萬歲 不久前一個警察開槍制止歹徒開車落跑 射中歹徒大腿卻失血過多死了 結果被判用槍時機不對定讞要坐牢還要賠錢 這次是死了一個小女孩, 下次再下次警察都是只能看著歹徒逃跑 如果民眾有因此死傷的, 只能算你命不好, 為何不敢做壞事了 終於明白為何要說好人不長命這句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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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30, 05:03 AM | #2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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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車拒捕為何不開槍? 警方這樣說
毒情侶撞死女童,許多人都在質疑,第一時間為何警方不開槍?
《蘋果》報導,目擊者指出,當時警員對轎車內的嫌犯喝令:「警察!下車!」其中一名警員持槍對準車輛喊:「快下車!」沒想到嫌犯不但不理,還倒車在夜市狂衝。 警方表示,他們看到駕車女子倒車,立即用警棍和警槍敲打擋風玻璃制止,大喊:「這裡是夜巿,危險!危險!」但對方完全不理會,竟高速倒車意圖逃逸。 警方指出,嫌犯倒車約200公尺後,車子偏斜先撞倒一個豬血糕攤位,再撞到賴姓女童媽媽擺的麵攤,並將站在麵攤前的女童撞倒,輾壓在車輪下,隨即左轉逃逸。 桃園市警局表示,檢視偵防車上行車記錄器後,警員攔查過程沒有瑕疵,不會對執勤警員進行調查;警方對女童遭撞死相當遺憾與不捨,已要求在最短時間內追緝歹徒到案,也會盡力協助家屬辦理後事。(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A8%A3%E8%AA%AA 沒開槍所以無瑕疵, 不用進行調查 如果警察開槍了, 那就可能有瑕疵, 就必須要進行調查 他XX的!!! 哪個白癡警察敢開槍呢??? 如果進行調查, 報告應該這樣寫的 那個小女孩在馬路邊沒注意路上狀況 所以被撞死該負六成以上的過失責任 因為未成年, 其監護人有未盡教導與保護的過失 依法要被起訴與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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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30, 11:30 AM | #4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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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何必當初?!~
你警方認為案發現場不是逮捕的好場合,你幹嘛還要有逮捕行為? 是否應該............ 帶頭:兄弟們,此處人口密集又道路狹窄,如果強行逮捕恐會殃及無辜...我們暫且休兵 等待適當時機再緝捕歸案..... 又或者~ 帶頭:呼叫中心派遣附近警網前來支援,將歹徒團團圍住避免歹徒逃逸過程傷及無辜...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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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30, 12:58 PM | #5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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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這個理論是對的,只要國外有家媒體報我們總統的"性向"如何如何 然後,台灣的媒體就引用這家外媒報導,說消息來源可信,已經盡了查證責任,這樣民事刑事通通都沒事? 紅字部分很好笑,有涉公眾利益嗎?他跟誰交往關我們屁事,什麼叫做可受公評的新聞事件? 再來是這類緋聞完全沒有新聞急迫的時效性,找不到本人?等找到時求證過後才報有哪麼難嗎? 引用:
為什為不告源頭博訊 人家告了還告贏,博訊私下和解,無條件公開道歉 除了源頭,章子怡也告了香港的水果和數字,同樣勝訴 台灣充斥恐龍法官,難怪會成為犯罪者的天堂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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