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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7-12-14, 09:20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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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新聞轉貼 - 馬走450公尺 搞定遞狀北檢、高檢、最高檢

前總統馬英九認為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透過特定媒體釋放不利他的訊息,昨天除告發北檢檢察長邢泰釗等人洩密,也至高檢署、最高檢聲請移轉管轄。馬英九的律師吳柏宏表示,基於「檢察一體」原則,希望檢察總長能移轉本案。

馬英九昨天在博愛特區步行四五○公尺,分別到北檢、高檢、最高檢遞狀,寫下卸任元首紀錄。

檢方人士指出,若北檢辦案明顯傾斜,「案子自然要交出來」。但法界對偵查中的案件是否有「移轉管轄」的空間,屢有爭議。高檢署表示,馬英九有權聲請,高檢署分案後會由承辦檢察官審核。

刑事訴訟法規範「法院職員之迴避」,檢察官也適用;其中第廿六條規定,「檢察官及前項書記官之迴避,應聲請所屬首席檢察官或檢察長核定之。首席檢察官之迴避,應聲請直接上級法院首席檢察官或檢察長核定之。」但迴避事由多是推事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

一般案件,民眾若認為檢察官不公,通常是聲請檢察官迴避,這時聲請對象為承辦的地檢署,再由該署審核有無「偏頗、洩密」等移轉原因。依通常流程,民眾若聲請檢察官迴避,即使是高檢或最高檢收到聲請,也多是轉發給承辦地檢署,該地檢署要先「表態」。

但馬英九指控的對象不僅僅是承辦檢察官,而是整個「台北地檢署」,並點名檢察長邢泰釗、主任檢察官王鑫健,等於是控訴北檢司法迫害,尤其馬被馬拉松式地訊問近十五小時,特定媒體卻發「獨家」,馬認為若非檢方洩漏,「還有誰知道?」

刑事訴訟法第十條規定「恐影響公安或難期公平者」可移轉管轄。法界人士指出,檢察官偵查部分雖未明文規定,但應自動準用,尤其當「整個地檢署」、包括首席檢察官都不被信任,被視為對當事人「有敵意」的北檢「應該把案子交出來」。

https://udn.com/news/story/11693/2873813

=====================

終於有人講出很多人的心聲
檢察官洩密啦~
這個北檢從高雄調來打手後
每每使用手段 加上羈押他人 好在外操弄風向
來個死無對證

這次碰到好好先生亦以為
連沒羈押也能赤裸裸的操弄你知我知的情報
還好意思說自己沒洩密
如果柯建銘的洩密案能大到檢察首長要坐牢
那這個地方檢察官該如何處置
大家就等著看
崩心菜的司法是能無恥到什麼程度吧~

邢泰釗這麼行那就回去辦
國家被汙百億的慶富啊
不要在這說別人該賣多少才不是賤賣啦~

此帖於 2017-12-14 09:39 AM 被 mini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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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前正腐與前執政黨國民黨時代,不也是這樣到處洩密 ...
而且馬還自己參與洩密甚至與特定媒體操作輿論辦案。
表面上雖說當時判決馬無干預,以西方法治觀點,馬是
實質的司法干預者。索性牠是台灣總統。不然以美國來說,
早已被國會彈劾,即便自己下台依然會被彈劾。

就因為馬牠是在台灣當總統。

當年當年馬的特別費案不也是如此,大陣仗的帶著當時一
大堆國民黨立委、媒體記者,跑去地院關說施壓。
美其名說這是關心,明明就是干預司法,還控告檢察官,
還要求換法官。只要對官司對自己不利就搞關說、私壓
、控告檢察官、要求換法官。這就是馬對司法的態度。

借句當年牠說過的話,其所作所為不正是「這不是關說、施壓、干預司法、
操作媒體輿論辦案,那什麼才是關說、施壓、干預司法、操作媒體輿論辦案」。


當年馬特別費的在政論節目上的錄音光碟,檢方的一切正常,馬提供的
有消音跡象,馬說他的檢方給的。當初拿到東西理應確認沒有問題,並
簽名再確認。上了某政論節目後,出現消音版本 ... 眉角這那呢?
以當年的電腦、剪接技術,任何稍懂的人都弄的出來。真的是檢方刻意
給的? 難道就沒有人懷疑嗎?


所以普羅大眾應當是學,在官司不利於己的時候,要記得找立委關說私壓、
媒體操作輿論辦案、控告檢察官、要求換法官。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http://forum.slime.com.tw/images/stamps/is_solved.gif 按鈕喔,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Otaku Culture Party 關心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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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只准自己洩密由來已久
特別是從錢塚筒押扁的爆料風氣開始盛行
這次崩心蔡大勝後
很多事情不只兩套標準兼換腦
還大大無恥的
===================
勞動部長      林美珠 蔡英文表姊
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蔡元仕 蔡英文侄子
金管會主委     丁克華 林全同學
財政部長      許虞哲 林全同學
高等法院法官 宋富美 邱太三太太
駐斐濟代表 邱太欽 邱太三弟弟
客委會主委      李永得 邱議瑩老公
華航代行銷協理   邱彰信 邱議瑩胞弟
經濟部常務次長   王美花 顧立雄妻
第一金控總座 葉光章 葉宜津胞弟
華航資深公關副總座 彭榮敏 黃志芳妻舅
台苯董座 吳怡青 吳乃仁之女
台苯董事 吳怡翰 吳乃仁之子
台灣車輛董事長 蔡煌瑯 民進黨爭議人物
桃園航空城公司董事長 黃適卓 台聯黨員黃主文之子
台灣中油董事長 陳金德 民進黨議員黃素琴老公
中油承包商巨路獨董 游明昌 民進黨謝長廷妻舅
===============

就連司法都毫不掩飾的任命打手
689不會就認為自己不會被危害到吧

連空汙更加劇是因不要核電導致 (大家當人體清淨機)
足以證明他把自己的選民當自罪自受的橡皮圖章看
等著看好了
報應盛行的時代
不會不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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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tter 查看文章
當年當年馬的特別費案不也是如此,大陣仗的帶著當時一
大堆國民黨立委、媒體記者,跑去地院關說施壓。
美其名說這是關心,明明就是干預司法,還控告檢察官,
還要求換法官。只要對官司對自己不利就搞關說、私壓
、控告檢察官、要求換法官。這就是馬對司法的態度。
不好意思,又要吐糟一下

大陣仗跑去地院關說施壓?有沒有更詳細一點的資料

我印象中他接受偵訊出來都會有一堆記者圍他,發表講話..都離不開說對自己清白有信心,算不算是施壓?
正直選舉年,一票民代圍在他身邊是可以理解的

他不像陳水扁和同黨立委天天喊司法不公,及什麼換法官違法違憲

結果大法官釋出來說沒有違憲,這票人才閉嘴

我印象中特別費案馬並沒有要求換法官(你是否搞錯了扁的弊案?)

他的特別費案發生到三審定讞時,他的身分是國民黨主席,被起訴時他還辭掉主席之位,也就是一介平民,不知如何施壓?

如果施壓成功應該不起訴簽結才對?事實上,一審無罪,上訴二審無罪,再上訴三審無罪定讞

如果你稍懂司法流程,特別費案從一審到三審都是檢察官在上訴,也就是承辦檢察官沒有放水上訴到底

回來看一下老王和總召的關說成功案比較一下,總召的司法案一審有罪,二審無罪,承辦檢察官接到上頭關說放棄上訴,總召無罪定讞
這樣解說夠清楚罷?

至於告檢察官,是他的特別費案定讞後官司全了結他才去提告的

而他當時身分已經是總統

告訴你,他身為總統理應有能力關說或施壓檢察單位,總長都是他提名的

他告發檢察官在辦理他的特別費案時筆錄不實,檢方不受理駁回

駁回後他不服要求再議,結果第二次又駁回

老馬依然不服,直接向法院自訴...結果..仍然被駁回

坦白說,當時的馬總統落不落漆? 從檢察體系到法院體系沒半個人賣他的帳

居然有人說他是個關說司法的人,可笑?還是可悲?

縱使不喜歡或不認同他,至少他是按照法定程序來走,走完了告不成也只能摸摸鼻子

此帖於 2017-12-14 11:51 AM 被 cloudchine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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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又要吐糟一下

大陣仗跑去地院關說施壓?有沒有更詳細一點的資料

我印象中他接受偵訊出來都會有一堆記者圍他,發表講話..都離不開說對自己清白有信心,算不算是施壓?
正直選舉年,一票民代圍在他身邊是可以理解的

他不像陳水扁和同黨立委天天喊司法不公,及什麼換法官違法違憲

結果大法官釋出來說沒有違憲,這票人才閉嘴

我印象中特別費案馬並沒有要求換法官(你是否搞錯了扁的弊案?)

他的特別費案發生到三審定讞時,他的身分是國民黨主席,被起訴時他還辭掉主席之位,也就是一介平民,不知如何施壓?

如果施壓成功應該不起訴簽結才對?事實上,一審無罪,上訴二審無罪,再上訴三審無罪定讞

如果你稍懂司法流程,特別費案從一審到三審都是檢察官在上訴,也就是承辦檢察官沒有放水上訴到底

回來看一下老王和總召的關說成功案比較一下,總召的司法案一審有罪,二審無罪,承辦檢察官接到上頭關說放棄上訴,總召無罪定讞
這樣解說夠清楚罷?

至於告檢察官,是他的特別費案定讞後官司全了結他才去提告的

而他當時身分已經是總統

告訴你,他身為總統理應有能力關說或施壓檢察單位,總長都是他提名的

他告發檢察官在辦理他的特別費案時筆錄不實,檢方不受理駁回

駁回後他不服要求再議,結果第二次又駁回

老馬依然不服,直接向法院自訴...結果..仍然被駁回

坦白說,當時的馬總統落不落漆? 從檢察體系到法院體系沒半個人賣他的帳

居然有人說他是個關說司法的人,可笑?還是可悲?

縱使不喜歡或不認同他,至少他是按照法定程序來走,走完了告不成也只能摸摸鼻子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

不好意思我鐵吐槽一下 ... 馬有上訴,是在二審之後,並非三審定讞 ...
期間是一審之後,有國民黨內人是運作 ... 企圖讓當時的檢察官不要上訴。

當時正直總統大選期間,說馬英九市平民? 也算啦 ... 由於當時的時空背景
馬英九不是普通的平民,後面還有整個國民黨。又是總統候選人 ... 當然國民黨要
全力力保。當時也有人傳說,若沒有馬英九當時國民黨一定玩完,當然要保。

事後更傳出了,馬英九當選後,係利用總統身份對齊當時,起訴他的檢察官,進行
秋後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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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wikipedia.org/wiki/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

不好意思我鐵吐槽一下 ... 馬有上訴,是在二審之後,並非三審定讞 ...
期間是一審之後,有國民黨內人是運作 ... 企圖讓當時的檢察官不要上訴。

當時正直總統大選期間,說馬英九市平民? 也算啦 ... 由於當時的時空背景
馬英九不是普通的平民,後面還有整個國民黨。又是總統候選人 ... 當然國民黨要
全力力保。當時也有人傳說,若沒有馬英九當時國民黨一定玩完,當然要保。

事後更傳出了,馬英九當選後,係利用總統身份對齊當時,起訴他的檢察官,進行
秋後算賬。

要吐糟?你還是沒弄懂台灣的司法程序

你貼的維基寫得很清楚,從一審檢方起訴到三審定讞 哪來馬有上訴?是在二審之後?

看來你真的要加強法律常識

一審判無罪,二審判無罪,被告一直審無罪,他為何要上訴三審?頭腦有問題嗎?

下面寫的你可能誤解了

2008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指的是檢方二審判無罪不服上訴到三審最高法院

天下沒有被告二審判無罪還會自己要求上訴到三審最高法院的

引用:
2007年8月14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11],檢方隨後提起上訴[12]。


2007年12月28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馬英九無罪判[13]。

2008年4月2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三審判決馬英九無罪定讞[14][15]。
拜託維基都寫得這麼清楚

一審判無罪後,國民黨人是光明正大去拜會檢察總長去提出要求沒有新事證既然一審判無罪就不要再上訴

是的你可以認定這是施壓,可是不要忘記當時的總統叫"陳水扁",檢察總長也是陳水扁提名的

國民黨當然知道無效,這只不過是政治動作而已

不像老王和總召偷偷摸摸的去關說,還被監聽錄到,直接施壓就是負責起訴案件的承辦檢察官

結果...檢察總長陳聰明有沒有接受,當然沒有接受,不只上訴二審,還上訴到三審最高法院


秋後算帳之說?他不是利用總統職權,人家請律師去提告檢察官濫權筆錄不實

我在樓上不是告訴你嗎?

檢察官駁回馬英九的告訴,不受理還兩次

法定提再議後被駁回不得再提

馬英九的律師改以自訴的方式向法院提告,結果還是被法院駁回不受理

我實在不知這個總統窩囊到要秋後算帳,連一個小小檢察官都清算不了

這個檢察官從沒有被起訴過,這是事實


引用:
2008年1月4日,馬英九總統委任陳長文律師,提告侯寬仁筆錄不實,偽造文書、瀆職。[13]


2008年12月31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介欽偵查後,認為「筆錄縱然有過於簡略之處,但沒有偽文的故意」,不起訴侯寬仁[14][15][16]。

2009年3月,馬英九又委託陳長文將此案聲請交付法院審判。[17]

2009年8月19日,台北地院審理認為,侯寬仁並無筆錄不實問題,裁定書更指馬英九「法律見解有違誤」,駁回馬的聲請,全案確定,不得再抗告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AF%AC%E4%BB%81

公平一點

的確有人要揣摩上意清算這位檢察官,是不是馬英九的主意?我們不得而知

引用:
2010年2月4日,法務部長王清峰發函高檢署,明白寫道馬英九特別費案「筆錄嚴重失實,請查明責任並將懲處結果具報」,要求懲處侯寬仁,當時黃世銘已任檢察總長。高檢署第一次考績會決議:「實務上筆錄本就無法全部照錄」,決定不議處,王清峰駁回考績會決議。;高檢署再開第二次考績會,決議記「警告」,但法務部檢審會審議後,加重改記「申誡」,使侯寬仁2010年考績被列為乙等

此帖於 2017-12-15 12:30 AM 被 cloudchine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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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一直存在很奇怪的現象

以歷任總統來看,馬英九是否做了什麼天理不容傷天害理的壞事

怎麼有人如此痛恨他,像是十惡不赦之人,把他關到死而後快?

全世界都一樣,民眾對官員最痛恨的是貪污

至少目前馬英九並沒查到有任何不法所得

他身上的案子,幾乎都微不足道的輕罪,只要沒有用上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最後就算判刑很大機會獲緩刑

既然他沒有做大壞事,為何恨他?

他秋後算帳告檢察官很壞?

哪個執政黨總召關說自己的案子成功,還好意思去告檢察總長和老馬

總長因為辦他的案時有瑕疵被逮到,最終判有罪緩刑

老馬更不用說一個洩密案,這位總召拆開兩個案來告,其中一個無罪定讞,另一在糾纏中

奇怪,版上有人對總召的行為視若無睹沒發表意見

每當遇到老馬就義憤填膺,是什麼深仇大恨,有這樣的雙重標準?


後來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剖析"馬英九現象",才恍然大悟

我把文章內容消化了,大慨講述一下什麼是馬英九現象(或是馬英九非關到死不可現象)

馬英九不知是運氣好還是倒楣當上了總統,卻揹負了國民黨這個外來政權所有原罪

他本身並沒有犯什麼大錯

可惜,因為陳水扁貪污在老馬任內判刑被關

這下挺綠的就把帳算到馬英九頭上

台灣之子出頭天,原本是台灣人的驕傲,怎知因A錢被關

對支持者來說情何以堪,這種恥辱已經很不好過,還被一個外來政權代表送進大牢

簡單說就是~見笑轉生氣,把恥辱轉化為仇恨馬英九的心態,來減低自己內心的糾結

每次跟深綠的親友閒聊,只要不小心提到陳水扁負面的事情,就馬上脾氣起來..
然後大罵國民黨多年來污了多少,馬英九沒貪我不信,馬英九做壞事蔽蓋得好,查不出來而已..

其實這種情意結是,台灣之子我們的小孩犯了錯,輪不到你這個馬英九來整肅他

綠媒哪種洗腦方式,把陳水扁之罪轉化是馬英九下令關他

這是莫名其妙?他洗錢是美國人查到的,由此引爆幾大弊案,根本不是馬英九能做什麼?

有次看節目,一位嫁來台灣的印度媳婦,他說很討厭聽到台灣人批評印度..如強姦女性天堂.
他說印度人知道是事實也很丟臉,可是每次聽到台灣人批評印度,內心就很不滿想要去吵架

意思是自己人罵自己人可以接受,也輪不到外人來評頭論足


馬英九揹負了所有原罪,何其無辜

以主題三中案為例,明顯當今政府要選擇性整他的

同樣老李時代賣現今帝寶的土地,蓋了帝寶,前不當黨產會主委顧大律師,說不查就不查

可不可悲?老李在國民黨掌權做的事彷彿從歷史上抹除,他做的事馬英九還要全部承受


我只能在這裡作出卑微的建議,"放下內心的怨念罷",馬英九不是哪麼壞,真要看他關到死才開心?

最近常有些感覺看到社會很多不平不講理的事,越來越有無力感

違停的人被檢舉達人檢舉,沒有檢討自己違停不對,反而遷怒檢舉達人,恨不得看到抓他來打一頓

此帖於 2017-12-14 06:50 PM 被 cloudchine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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