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返回   史萊姆論壇 > 綜合討論二區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忘記密碼?
論壇說明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Google 提供的廣告


發文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舊 2009-01-06, 04:03 PM   #1
YaYa07
管理版主
 
YaYa07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3945
在線等級: 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文章: 18491
精華: 0
現金: 2652339 金幣
資產: 3433029 金幣
預設 新聞轉貼 - 涉詐欺 李慶安限制出境

更新日期:2009/01/06 04:18

立委李慶安被告發涉嫌雙重國籍案,台北地檢署昨晚緊急發布限制她出境、出海命令,案由是詐欺,應與她被指當選民代後未放棄美國籍,涉嫌詐領台北市議員、立委薪資有關。

海巡署、移民署、航警局等境管單位,都接獲北檢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黃惠玲署名命令,限制李慶安出境、出海,各安檢哨所也奉令防止李慶安持各種護照出境。

依檢方辦案慣例,案件仍處蒐證階段通常先分「他」字案,對相關人員僅發布境管通告,讓檢察官知道被告行蹤即可;若改分「偵」字案,並發布限制出境命令,則顯示被告涉案情節升高,而且檢方擔心李慶安可能出境逃避刑事追訴。

據了解,檢察官黃惠玲曾向美方函詢李慶安向美國納稅等資料,獲得不利李慶安的事證。若檢方認定她當選民代仍未放棄美籍,即屬當選自始無效,過去溢領的市議員、立委薪資必須繳回。

去年三月十八日,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告發李慶安有美國籍卻未辭立委,涉嫌偽造文書,並指她已先後領取議員、立委薪資近一億元,涉嫌詐欺。

本則新聞由聯合新聞網提供 2009/01/06

http://news.msn.com.tw/news1120560.aspx

「台北地院違憲違法、司法迫害台灣阿扁」、「人權加油、台灣加油」。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慶林5日上午率眾到監察院陳情,他們高呼口號,要求監察院長王建煊硬起來,「打大老虎司法院」。台灣教授協會會長蔡丁貴教授、908台灣國北台灣會長吳葉燈圳等人與會。

以上節錄自控訴地院違憲審扁 黃慶林監院陳情不滿走人
http://news.msn.com.tw/news1120481.aspx

不知道限制李慶安出境是否也屬於違憲及迫害人權??

不是犯了重大案件的都該被法律提起訴訟嗎??
如果是清白的也要等司法審判完後

李慶安未必認為是違法
至今她還再等待進一步的澄清

我們不能因為她覺得沒違法
就指責法律違憲吧!!!
一切都等待司法審判來決定

阿扁是否犯法
不也該等待司法審判嗎???
豈能以個人主觀意見來決定是否違憲呢??
要不要羈押有一定的程序
那是由檢察官與法官來決定

前兩次的法官有問題
因為我們的司法從不會對這種案件無保開釋
連續兩次無保開釋...真的是違反常規了
如果重金交保還可以杜悠悠之口
阿扁任內多少經濟犯都是重金交保
無保開釋真的是太說不過去了!!!
YaYa07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9317, 收花文章: 16146 篇, 收花: 52316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4 位會員向 YaYa07 送花:
ccbear (2009-01-08),getter (2009-01-07),magicwoo (2009-01-07),放下是真功夫 (2009-01-06)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9-01-06, 05:14 PM   #2 (permalink)
註冊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10501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12
住址: 台北
文章: 5090
精華: 0
現金: 11467 金幣
資產: 22177 金幣
預設

我們的檢調是否真的仰望上意辦案?

李慶安的案子被告發至今拖了很久,直至昨天法務部長王清峰在立院被問到回了一句"是太久了"

今天就有動作出來?
barriele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04, 收花文章: 4687 篇, 收花: 23840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barrielee 送花:
getter (2009-01-07),magicwoo (2009-01-07),放下是真功夫 (2009-01-06)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9-01-07, 09:25 AM   #3 (permalink)
管理版主
 
YaYa07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3945
在線等級: 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文章: 18491
精華: 0
現金: 2652339 金幣
資產: 3433029 金幣
預設

也不能那麼說吧!!!

阿扁的案難道拖的就很短嗎??
肯定要比李慶安的案子要長很多

況且李慶安的案子要等到美國證實確實是具備美國身分後才能開始算起
美國證實至今也沒有太久就被起訴與禁止出境
比起阿扁已經算是很快的了!!!

沈富雄在電視上說大家要習慣司法的緩慢步驟
速審速決是不符合現代民主司法的程序
那是專制國家的特色
現代民主司法程序本來就是慢慢審案子
所以常會一打就好幾年的官司
YaYa07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9317, 收花文章: 16146 篇, 收花: 52316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YaYa07 送花:
getter (2009-01-07),grc45 (2009-01-07),magicwoo (2009-01-08)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9-01-07, 12:58 PM   #4 (permalink)
註冊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10501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12
住址: 台北
文章: 5090
精華: 0
現金: 11467 金幣
資產: 22177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YaYa07 查看文章
也不能那麼說吧!!!

阿扁的案難道拖的就很短嗎??
肯定要比李慶安的案子要長很多

況且李慶安的案子要等到美國證實確實是具備美國身分後才能開始算起
美國證實至今也沒有太久就被起訴與禁止出境
比起阿扁已經算是很快的了!!!

沈富雄在電視上說大家要習慣司法的緩慢步驟
速審速決是不符合現代民主司法的程序
那是專制國家的特色
現代民主司法程序本來就是慢慢審案子
所以常會一打就好幾年的官司
陳水扁算是比較快,他下台第一天就被限制出境,換了執政黨檢察官們相信上意該不會有任何問題

李慶安是執政黨的立委,最高層遲遲沒有發表任何意見,下面的檢察官不知上意如何?不敢輕舉妄動,這就是台灣司法的悲哀,我覺得至少早早發佈限制出境等候調查是應該的,萬一李慶安真的在限制出境前跑到美國不回來,保證成為民進黨繼美麗島及228事件後永遠拿來操控的"大議題"

人心難測,從政者太鄉愿後果自負
barriele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04, 收花文章: 4687 篇, 收花: 23840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barrielee 送花:
getter (2009-01-07),grc45 (2009-01-07),magicwoo (2009-01-08)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9-01-07, 01:35 PM   #5 (permalink)
管理版主
 
YaYa07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3945
在線等級: 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文章: 18491
精華: 0
現金: 2652339 金幣
資產: 3433029 金幣
預設

李負隅頑抗 黨鄉愿擺爛

更新日期:2009/01/07 05:23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延燒至今,已超過三百天,李慶安一路嘴硬,負隅頑抗,硬拗的本領令人吃驚;但國民黨與立法院無視李慶安已明確違反國籍法的事實,還宣稱要等美國國務院「最後結果」,更是混淆視聽,是非不分。

不論是否真有「最後結果」,美方回函也清楚顯示,李慶安仍具美國籍,明顯已違反國籍法規定。但國民黨故意曲解國籍法,藉口只要立委能在截止日一月卅一日前提出放棄美國籍的證明,就得以讓李慶安安然過關,無視就職前要放棄國籍的規定,也明顯忽略李慶安過去十幾年擔任公職的不合法。

其後,李慶安心虛地以停薪、停職、退黨等方式規避國籍問題,並稱雖沒有行使立委職務,但還是會在地方上服務選民。問題就在於現在是單一選區制度,每一區的立委都是萬中選一,但國民黨也只被迫「准予退黨、註銷黨籍」,繼續鄉愿,好像吃定了民眾別無選擇;自己推出的人選出了問題,理應跟選民清楚交代,竟以為停職、停薪、退黨就可解決,不如開民眾服務社算了。

換個角度看,國民黨不妨就繼續將李慶安案擺著,因她實在是不可多得的「政治厚黑學」人才,厚著臉皮、昧著良心、把選民當傻子玩弄,將政治厚黑學發揮得淋漓盡致。除讓選民見識國民黨「完全執政,完全不負責」的態度,民進黨也不愁沒有東西可追打國民黨。歹戲拖棚,還要拖到何時?

本則新聞由中時電子報提供 2009/01/07

http://news.msn.com.tw/news1122168.asp

不管這個案子最後如何判
李慶安該是出局了

這點要比泛綠好唄!!
支持泛藍的人大多都不會再投票給她了!!

台灣人都有這個毛病---護短
為了某人的面子都要護短
尤其李慶安本身還攻擊過別人的外國護照
這點就無法原諒她了
明知故犯...自己可以別人不行
不管她是否合法或如何
她的政治生涯應該到此為止了吧!!

她比宋楚瑜還笨...............
YaYa07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9317, 收花文章: 16146 篇, 收花: 52316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2 位會員向 YaYa07 送花:
grc45 (2009-01-07),magicwoo (2009-01-08)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9-01-07, 01:42 PM   #6 (permalink)
管理版主
 
YaYa07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3945
在線等級: 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級別:61 | 在線時長:3973小時 | 升級還需:119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7
文章: 18491
精華: 0
現金: 2652339 金幣
資產: 3433029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查看文章
陳水扁算是比較快,他下台第一天就被限制出境,換了執政黨檢察官們相信上意該不會有任何問題
阿扁的案子比她嚴重多了!!

她只是隱瞞未報
詐領薪水...依法好像未必要追回
法律只規定要喪失資格而已

如果是如此...那又何必要限制出境呢??
以法律而言..她只需要喪失立委資格
那就沒有需要如此大的動作

要她還錢...目前該還是非法律的範圍
要以此來限制她出境...在法律角度上來說該是非必要的

除非法律規定必須追繳薪資
否則沒必要立刻限制出境

當然真正的法律是如何
還需熟習法律的人來解說啦!!!
YaYa07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9317, 收花文章: 16146 篇, 收花: 52316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2 位會員向 YaYa07 送花:
grc45 (2009-01-07),magicwoo (2009-01-08)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舊 2009-01-07, 02:39 PM   #7 (permalink)
註冊會員
榮譽勳章
UID - 10501
在線等級: 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級別:70 | 在線時長:5278小時 | 升級還需:47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12
住址: 台北
文章: 5090
精華: 0
現金: 11467 金幣
資產: 22177 金幣
預設

引用:
作者: YaYa07 查看文章
阿扁的案子比她嚴重多了!!

她只是隱瞞未報
詐領薪水...依法好像未必要追回
法律只規定要喪失資格而已

如果是如此...那又何必要限制出境呢??
以法律而言..她只需要喪失立委資格
那就沒有需要如此大的動作

要她還錢...目前該還是非法律的範圍
要以此來限制她出境...在法律角度上來說該是非必要的

除非法律規定必須追繳薪資
否則沒必要立刻限制出境

當然真正的法律是如何
還需熟習法律的人來解說啦!!!
不對呀

陳水扁下台第一天洗錢案還沒爆發,只有在審國務機要費陳瑞仁檢察官查到詐領的千萬元

李慶安如果是違法他多年來詐領的金額也過億元
barrielee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204, 收花文章: 4687 篇, 收花: 23840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向 barrielee 送花的會員:
magicwoo (2009-01-08)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
發文 回覆



發表規則
不可以發文
不可以回覆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論壇啟用 BB 語法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語法
論壇禁用 HTML 語法
Trackbacks are 禁用
Pingbacks are 禁用
Refbacks are 禁用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8:09 A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