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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嬰被丟到鍋子裡的悲劇,相信不少民眾都認為他的生父該判死刑
一時間很多討論區死刑存廢又變成熱烈討論的話題 我想探討的不是該不該廢,而是我國執法人員對死刑的處理態度,因為在別的論壇驚訝發現有兩個案子詳細查過不少資料,似乎是在證據不足的爭議下執行了槍決 死刑判決三審定讞,法院會把案件送回高檢署核定是否"非常上訴",如果不需要就送給法務部長核准執行死刑,整個作業程序需時約十天 因為法令沒有規定部長何時必需簽署執行死刑,若果遇到佛心的部長當然不希望自己成為劊子手(即使加害者犯下該死的罪行) 可是遇到不用心的部長,人命關天竟然可以隨便簽下,這才是問題所在 大家可能只記得已故的陳青天部長核准鄭太吉執行槍決的往事,可是,他一生犯下了一個不可原諒的錯誤,也許哪位嫌犯伏法了,所以媒體不會太注意,像蘇建和等人遇到馬英九部長不願簽下死刑執行才活命至今 陳定南同意處死的苦主"盧正",至今仍被認為是枉死的(有興趣的人可以點進下面網頁只有一面而已不會花太多時間,這個案件比較單純,看完後大家應該會很驚訝我們的死刑是這樣兒戲的) http://www.jrf.org.tw/reform/file_4_4a.htm 據當時媒體報導,盧正之親姐妹二人在死刑定讞後找上陳定南希望他暫緩執行,陳青天當面承諾了解此案,怎知三天後就急急核准,沒有通知家屬,姐妹二人三天後去探視盧正才知道被處決了 後來監察院的報告出來糾正此案件的司法人員,等於推翻判決,可惜,監院準備介入之際犯人就被槍斃了,監院的調查報告已亳無意義 我們沒法得知陳定南為何如此草率決定一條人命,相信他泉下有知面對盧正作何感想? 另一個有爭議性案件的殺手是城仲謀,更離奇的是高檢署收到最高法院判決城部長第二天就核准執行死刑,效率之高是中華民國史上罕見,被告的律師收到判決書還沒來得及提出非常上訴申請當事人就被槍決了(下面是詳細內容,放心不會很多,一下子可以看完) http://www.jrf.org.tw/reform/file_4_1a.htm 如今兩位部長一位已去世,另一位被桃色事件搞掉官位,莫非天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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