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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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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那個登徒子一定很後悔啦
早知如此要就不要去摸 要摸也要摸到值得回味的地方吧 摸到腰部就要關六個月 這也太大題小做了吧 他的行為不對但也處罰太重了 那摸胸部或私處的該判多久呢 強暴婦女又判多久呢 這就好像當時對綁架案一律判死刑的爭議一樣 那綁匪還有多少機會不撕票的呢 反正撕不撕票都是死刑...很可能就會不留活口了 性騷擾拚的很重 表面上看起來是嚴重警告登徒子 但不也是鼓勵登徒子不幹怎已...要幹就大方點 制定法律不也該想想一些反作用效果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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