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1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 ![]() ![]() ![]() ![]() ![]() ![]() ![]() ![]() |
![]() http://www.cib.gov.tw/interview/serv...3_a1.aspx?no=6
但你的情況應屬於 約談到案 或 通知到場 暨非拘提 亦非逮捕 拘提屬限制人身自由之強制處分,司法調查機關可對被拘提者施以必要之強制處分(如:上手銬、限制行動自由),以及令入檢察署拘留室候訊 國內的法律很多盲點 及解釋空間 (簡單講就是 給懂法的人太多方便了) 這些盲點的應用 常常是 檢察官 與 律師著墨的地方 所以 台灣司法常令人灰心... 一回生二回熟 不過最好不要有第二次最好厚 ![]() 去求一個避小人的護身符吧~ |
![]() |
送花文章: 2054,
![]() |
向 mini 送花的會員:
|
![]() |
#3 (permalink) |
管理員
![]() ![]() ![]() |
![]() 這是國家的縮影,你沒發現你的事情跟咱們國家的元首完全一模一樣嗎?
竊盜乃是最古老的犯罪,以前在公司的老師傅說在日據時代偷竊被抓到 手指要砍掉一個,然後臉上刺字。在回教伊斯蘭世界菜市場有小偷是可 以抓到廣場由眾人用石頭砸死的........ ![]() 就像我們的元首搞那些狗屁倒灶的骯髒事,枉費他老爸的栽培更辜負了 本省籍民的期待,我想他父親應該沒料想到當年給他念大學是為了將來 他雞鳴狗盜的行為做準備......... ![]() 曾幾何時小偷也可以透過民代來撐腰助陣,小小警員有如驚弓之鳥檢調 單位猶如縮頭烏龜,有天或許竊車集團還會請警方拖吊車來協助犯案呢 。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 看新聞北歐國家芬蘭國家廉潔度事業第一,元首的薪資也跟台灣差不多 代表了貪污與否跟鈔票沒直接關係,與道德操守有密切關係。現在台灣 道德正在淪喪,社會正在瓦解,正義已經死亡...... 抱歉我又離題了.......... ![]() 他們敵對陣營的民代就可以幫你輸人不輸陣,年底快到了很多人樂意替 你出頭幫自己找舞台..........你沒看高雄外勞出外買晚餐遭到不良少年 無故砍殺現在鬧成國際事件了。台灣丟臉沒在怕的拉...... ![]() 因為我們沒有臉,也不要臉......... ![]() ![]() ![]()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
![]() |
送花文章: 79418,
![]() |
![]() |
#8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 |
![]() 引用:
以前教勞工法規的老師也是這樣說: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送花文章: 7984,
![]() |
向 sugarbaby 送花的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