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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4-23, 03:49 PM   #10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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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微風輕狂 查看文章
沒想到.. 史版有人會同意罵人是正確的... 還說人活該..

鄭弘儀 人怎麼樣.. 我是不清楚.. 反正我也不欣賞所謂的名嘴...
但 畢竟罵人就是錯的..

徐乃麟 和 鄭弘儀.. 對 教育都沒什麼貢獻..
一個是名嘴.. 評論時事.. 造成亂象
一個是主持.. 主持博奕節目.. 也沒好到哪裡去
說起來.. 對社會只有反面...

正如之前 某政論節目.. 竟然發生.. 來賓毆打來賓..把人鼻子都歪了..
結果呢.. 有道歉嗎?... 我印象中是沒有..
反而.. 還有人CALL IN 說 打的好...
這就是所謂的 正義 嗎?...

我很難苟同...
在台灣誹謗罪及公然侮辱常常被濫用,我們的司法大罪小判,小罪大判,一個誹謗官司可以訴訟幾年之久,你像共產黨,許純美,笨蛋,甚至今天平面媒體有則新聞說對方像在狗叫....都會被起訴
罵人當然不對,我曾舉出很多司法的案例,至少在我的認知上,隨隨便便都可以構成誹謗,在國外的民主國家實在很少見
黑心商品?鄭弘儀散播不實的資訊及仇恨,影響民進黨內初選,對台灣整個政治亂象影響深遠,即使把他形容是"黑心商品"絕不為過

個人覺得徐乃麟還沒到謾罵的程度,要提告也該是直接辱罵,或是不實的指控,如周美青被指曾偷報紙,甚至莊國榮哪種指名道姓髒話罵人,如果使用比喻或形容詞照樣會被起訴誹謗,我們的司法是否資源太多嗎?

結論:這次事件分兩個層次,鄭弘儀是否黑心商品?社會自有公斷,徐乃麟這樣說法能否構成誹謗罪?
barrielee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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