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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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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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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像"毛巾換袋子"情結....你說是"保全先看見她把兩種不同的毛巾混裝在一起",而內文確 說是在"收銀區換的",到底在哪換的!? 事情都有個是非對錯,如果賣場方面沒錯那為何要"態度180度轉變自認理虧道歉?" 就因為上新聞怕公司形象受損?....認錯就不傷公司形象?我不太相信這種論調.... 還是經過法務單位分析盤算後怕"因小失大"而做出妥協的決定?...比方說要是該婦人 題告,到時強制、妨害自由、公然侮辱、恐嚇等罪會成立,到時損失更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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