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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認識那位檢察官20年,會替他辯護完全不意外 該婦人的主管已經到場道歉解釋,仍不令檢察官大人滿意?非得要他本人到現場? 以下這更有趣,記者是為好友開脫?還是"檢察官之妻"自己憶測他先生之意表達的意見? 根據洪妻說法,第一時間洪威華只是認為高雄市即將舉辦「世運會」,這樣的事絕不會只有他一個人碰上, 很可能也會發生在國外觀光客身上,造成台灣形象受損。原本欲打電話找停管中心申訴,不料三月二十八號當天適逢週六, 申訴電話無人接聽,因而決定前往派出所尋求協助,維護自身權益。 意思是哪位執法人員在高雄遇到"一次"這種事,所以推論應該不只他一人是受害者?連世運都扯進來?果然官字兩個口 那位記者批評水果的時候,他自己犯了一個新聞專業的"大毛病",也許水果在報導社會新聞的細節不夠嚴謹,可是,水果老闆接受訪問時點出台灣媒體最大的問題是"套交情",他的媒體是本於"六親不認"才會爆别人不敢/不會爆的料 如果跟某公眾人物交情好就替他說好話,根本上是沒資格從事這個行業,這是水果老闆的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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