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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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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同樣是嫌犯一個在看守所可以申請單人房看電視,公然污賴法警動手打他,上法院抗議吃麵包胃不舒服,要求詳細堪驗偵訊光碟...... 還好意思天天喊司法不公,對比上述槍決的小老百姓盧正被留置36小時及疑似刑求.....,人權原來是雙重準備?諷刺的是盧正被處決就是土城看守所哪位執政任內幹的好事 我們懷疑陳定南或城仲謀遇到小百姓送來要執行死刑的案子,可能其他公事太繁忙,法院送來的判決書看都沒有看就大筆一揮簽下去 大官們平常為了選舉滿嘴訴說重視民意,人民是總統頭家...,到頭來內心視老百姓的人命如草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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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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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因為司法有差別待遇
所以更該廢除死刑 冤殺一個人要比殘殺一個人的罪惡更重大吧!!! 如果地獄中有比十八層地獄更深的 那都該是關上這些草菅人命的司法警務人員才對 確實有人該被判死刑 但那同時也會讓更多的冤殺產生 主要還是在我們的司法警務人員的素質還是不夠基本水準吧!!! 小說中那種神探..影片中那種警探 現實中很難存在的 廢除死刑加重刑期才是比較妥善的辦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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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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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能當上法務部長的人絕不可能不懂法律,至少他要簽准執行死刑前確定沒有剥奪當事人"非常上訴"的權利 台灣司法制度可怕的並非來至高層的無形黑手,一般老百姓不是政治人物,在上位的人根本不會干涉,真正可怕的應該是"官官相護",刑事案件一審法官亂判,之後倒楣的在二審三審遇到法官是學長/學弟/同學/老師的關係,維持原判決幾乎是逃不掉 只有陳水扁的弊案,幾乎參與的檢察官及法官都被輿論用放大鏡來檢視,連開羈押庭的法官都被媒體或名嘴查他們過去判過什麼案件?曾收押過多少人?相對一般死刑判決的法官有誰去管他們過去的風評是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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