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標記討論區已讀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
#1 (permalink) | |
|
註冊會員
![]() |
引用:
能當上法務部長的人絕不可能不懂法律,至少他要簽准執行死刑前確定沒有剥奪當事人"非常上訴"的權利 台灣司法制度可怕的並非來至高層的無形黑手,一般老百姓不是政治人物,在上位的人根本不會干涉,真正可怕的應該是"官官相護",刑事案件一審法官亂判,之後倒楣的在二審三審遇到法官是學長/學弟/同學/老師的關係,維持原判決幾乎是逃不掉 只有陳水扁的弊案,幾乎參與的檢察官及法官都被輿論用放大鏡來檢視,連開羈押庭的法官都被媒體或名嘴查他們過去判過什麼案件?曾收押過多少人?相對一般死刑判決的法官有誰去管他們過去的風評是啥? |
|
|
|
送花文章: 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