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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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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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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律的舉證..個人認為非常困難。
除了拋妻棄兒....不盡教養責任.. 家暴、性侵、好吃懶做不負責任等等..證據力都很薄弱 例如家暴.. 現在雖有家暴法..但是會嚴重到申請家暴令的案件已經是非常嚴重 這對於努力脫離不幸家庭的子女來說...若在社會上有了自己立足的地方 當初的父母親用著年老、可憐的態度來討恩情..這無疑是二重傷害 法院這判決..相信是有相當的證據歷來支持法官的判決(除非又是一則恐龍案..) 天下真的是有不是的父母 不是每個父母都會為小孩著想.. 或許偉大的宗教家或心寬仁慈者可以接受肯原諒 這前提不是大徹大悟證道者 就是被棄養的子女在社會上有一定的地位..或者很成功 可以讓其感恩到原諒一切 如果..有人真的經歷過不正常家庭..或者家暴成長之後 還可以很坦然接受.. 個人真的很佩服其情操 父母對待子女好..子女不侍奉父母..這是不孝..大逆不道 但若不是如此..若用佛家因果報應來說服..或許也說的通 孝道..若是建立於因為子女是父母生的..所以不管父母不論如何對待子女 那麼子女都應概括承受.不得反抗.. 只是在這前提下 家暴法應廢除..以及殺死子女亦應除罪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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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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